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为什么民法这么难学这个问题,为什么不建议年轻人学法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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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法考有什么感受法考的价值大不大
我没有考过司法考试,但我周围有几个人,都是跨专业考过了,我分享一下我看到的感受:
1.首先这几个人都是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经济、搞金融的,本身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学习能力就很强;
2.在考前至少有5个月左右的时间来复习准备,在这个过程中,基本不参加任何应酬,每天保证看书、听网课、刷题…5个小时,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A;
如果你能拿到执照,还要挑选适合自己的方向,才能更有发展,祝好运!
年轻人考哪些证书比较有用
第一,中国的证书很多,说实话的,你都想考,也考不过来
第二,火热的证书也很多,不是你都能考的,也许对你没用
第三,有用的,有价值的,就可以考。
考什么证书有用呢?
1、生存的证书:
同专业、职业相关的,如果你做会计,你一定要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中高级会证师,CPA这个太难,你也可以试着考考。
2、拓宽的证书:
同专业、职业相辅相承的,如果你做会计,那个经济类的你都可以考一下。如董秘资格证等。
3、误乐的证书
你的兴趣爱好所在,如果你做会计,但你同我一样,喜欢做生涯咨询,你可以读一下生涯规划师,也可以帮助你做些副业呢?
4、逃不掉的证书
你为了某一件事情,不得考的证书,如落户魔都上海,你得有一个中级职称,你要是没有中级职称,你可以考下中级经济师啥的,这样方便你积分,落户。这没有办法逃避的。当然,如果能同生存证书相一致,这条就可以不用看了。
为什么现在的一些未成年容易犯罪呢
未成年犯罪是一个痛心的话题。
我们时常看到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报道。痛心疾首!祖国的花朵,中国的未来,这么的年轻,就这么早的误入歧途。
什么原因引起未成年容易犯罪?为什么现在的未成年犯罪越来越多?越来越年轻?这是社会和家庭都必须思考,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
未成年犯罪,我觉得无乎于以下几个问题。
网络时代,各种信息层出不穷,管理不到位。青少年接触面,接触渠道非常之广,非常之多。暴力、色情、游戏充斥网络,加上信息良隽不齐,青少年心智未完全发育,辩别能力还不是强,加上现在的青少年模仿能力强,有时为了寻求刺激,稍一不慎,就走向犯罪。
家庭教育的缺失。现在的小孩,含着金匙长大,打不得,骂不得,俨然是小皇帝,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长不管,学校老师不敢管,观念里是老子天下第一,想干嘛就干嘛。甚至有的,几个家庭围着一个小孩转。受不得丁点的委屈,实实在在的养成了一个废物。你说,长此以往,这样的孩子能有什么用,不犯罪才怪!
生活的压力,迫使更多的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儿童是越来越多。家有老人的,只管小孩的吃住,只管小孩的冷暖。加上时代的不同,跟不上形势,教育方面是空白一片。家里没有老人的,小孩如同脱缰的野马,纵横四野,拉帮结派。你说,这样的未成年不容易犯罪吗?
《未成年保护法》的不完善。不像以前的时代,现在生活条件好,青少年吃喝的也好,身体发育的快,十几岁就有了成年人的体智。娇轻过纵,但对于未成年人,中国的处罚又过太轻,至使有些未成年尝到了甜头,更加的忘乎所以。
未成年犯罪,形势越来越严峻。未成年犯罪,关乎于祖国的未来。
未成年犯罪,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未成年犯罪,不能不引起社会和家庭的反思!!!
为什么民法这么难学
民!法!才!不!难!学!呢!
(以下答案全部干货,可能会有点长)
谈两个问题:一、整个民法学逻辑体系的构建(学什么);二、科学的民法学习“打怪升级”步骤(怎么学)。因为我相信题主提出问题不是单纯地寻找情感共鸣,而是希望改变这种“难学”的体验。毕竟,“我也觉得民法好难的”这种答案完全没有实质意义。但为什么不简单粗暴地直接上方法呢?联想到当年答主刚接触民法时那懵懂又混沌的模样,私以为低年级的法科学生可能也会有和题主相同的困惑——这些陌生的概念之间似乎没有联系啊!如果找出这些概念之间的联系,也就是民法学内在的逻辑体系,学习民法的体验会愉快很多哒:)
第一部分民法学的逻辑体系民法中最核心的概念,是法律关系(大陆法系国家通用叫法),整个民法大厦都是围绕它搭建起来的。虽然,我们的民法通则标新立异地称它为民事法律关系
法学院的第一门民法课基本都是民法总论,总论的内容大概长这样:
一般规定(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基本原则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内容)法律事实-事件和行为(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原因)代理(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法律关系)期间和时效无论是民法教科书的安排,还是民法总则的编撰,大抵都依照这个顺序。1是对法律关系的一般约束;2.3.4是法律关系的三要素;5是法律关系的变动;6是对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设立、变更和消灭法律关系的主体所作的特殊安排;7也和法律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律关系是民法体系的核心概念
也就是说,民法中的其他概念都是围绕法律关系来建立的。所以,找到每个民法概念与法律关系之间的联系,就能找到它们在民法体系中的位置
比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前者是法律关系主体参与民事关系的资格,后者是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关系的资格。这两者也因此总是在法律关系主体一章进行学习,或制定在民法典总则对主体的规定中
学完总论之后,陆续会有分论的几门课程。民法总论对法律关系的所有规定,都适用于民法分论中的不同类型法律关系。根据所调整法律关系的不同类型,民法各论(很少听见这种叫法)大概长这样:
1财产法律关系
物法(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占有)-物权法律关系债法(a合同之债b侵权之债c无因管理之债d不当得利之债)-债权法律关系继承法(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律关系2人身法律关系
人格权法(人格权在民法典中是否独立成编争议很大,许多教材也是直接纳入总论的自然人一编学习)婚姻家庭法-家庭成员间的身份法律关系这就是传说中的潘德克顿法学体系,能够将庞大的民法大厦建立在法律关系这个特定的概念之上,为德国人的抽象思维点赞!(省略1000个惊叹号)
第二部分民法技能修炼篇step1:入门篇
目标:知识脉络的梳理建立及法条的准确适用
1.1掌握教材基本内容
理解教材的时候,切记围绕法律关系的概念和上述的民法体系
教材里比较艰深的内容,不去理会它。比如关于权利本质的N种学说,法人本质的N种观点或者我上面提到的人格权是否独立成编的讨论种种。因为这些内容,可能要求对或是对法律条文的熟练掌握、或是民法理论的扎实基础,或是还要结合制度发展中的历史和社会因素来理解。它们对初学者实在太不友好了!
总之,只关心教材的核心概念部分即可。如果觉得教材太厚或者内容太难,我来推荐个——司法考试三大本的民法编。都是学习民法必须掌握的基础内容,比读教材的压力(厚度)少很多哈
1.2法律条文的理解和适用
这是建立在1.1(掌握民法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的,必须!不信你扔本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汇编给从来没学过民法的人试试,看他能不能应对各种奇葩小案例
民法通则和它的配套解释,没事翻一翻。界面非常友好,文字简洁,与总论的逻辑建构一致。物法和债法部分就不用看啦,已经被后来出台的《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包含。分论部分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也多看看
当然总是读干巴巴的法条多没意思啊~~~当年学民总的时候,老师都是在课上举出他律师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案例,然后叫我们寻找适用的法条来尝试解决。熟练地掌握法律条文,是法律实务工作者的必备技能,即使对于希望从事学术研究的孩纸,更深入的讨论也是建立在对现行法的理解之上的。所以,无论你打算做理论还是做实务,都要具备准确的理解和适用法律条文的能力
推荐几个可能会有用的小方法:
1.读人民法院报(日报)上专门登载的真实小案例。自己结合法条分析,看是否与法院的裁判结果一致。链接戳这里:人民法院报
2读中国法院网法学版块的民事研究专题。里面的不少文章都是案件评论的形式,方法同上。链接戳这里:民事研究-中国法院网
3读裁判文书网上的民事判决书。收录有全国各级法院的全部判决,搜索案件的重要网站,唯一的缺点是建立不久,早期的案件找不到。(咦~最近好像改版了呢~)链接戳这里:首页-中国裁判文书网
4看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上的现场直播。还可以顺便巩固民事诉讼法的说。链接戳这里: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
5把握好法院或者律所的实习机会。前面的纸上谈兵肯定不够啊,读案卷听庭审做笔录拟判决,这个过程里,你会离真正的民法更近了些
基本上,学到这种程度的民法就算入门了吧。牢固的基础知识体系+娴熟的法条适用能力,搞定司法考试的三卷和四卷(民法部分)那是妥妥的。顺便说,拟写判决是个习惯用法律术语来进行规范表达的过程,对四卷高分有“助攻”奇效
step2:进阶篇
目标:法律理论的深入了解和法律思维的逐渐形成
2.1民法理论初养成
这阶段要选择讲解细致深入的教材,打下的理论基础会更加扎实。通读的话总论、物权、债权、婚姻家庭和继承各一本就好,毕竟教材的内容重复度比较高。遇到争议较大或理解起来有困难的部分,就要查找其他学者的解释
推荐梁彗星的《民法总论》、尹田的《物权法》和崔建远的《合同法》,都是公认的经典教材。如果你喜欢民法的话,看起来根本停不下来那种~~~
感兴趣的民法学者和研究方向,读一读相关论文。中国人民大学有一本期刊叫《民商法学》,选取的是发表在各核心期刊上的民商法论文
因为概念法学的开山鼻祖是德国人,所以拉伦茨、梅迪库斯、萨维尼他们的东西也读一读,法律出版社那套书据说翻译蛮好(当然我还木有读完,努力中~~~)
总之,这是一个在知识广度基本守恒的基础上不断突破知识深度的过程
2.2民法思维初养成
充分将2.1中积累的法律理论转化为“生产力”,甚至加入点自己的灵感,小火花不停冒的感觉~~~
于我大概就是,时常写点下述三种类型的小论文:
1立法者思维:讨论某个法律制度的设计(毕业论文做的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解和重构》)或者具体分析某一法律条文
2司法者思维:讨论争议案件的裁判理由和结果(包括社会热点)
3学者思维:讨论某个感兴趣的课题
基本上,学到这个程度就可以参加P大理论深度首屈一指的民商法研究生考试,或者比较从容地站在学术研究的起点上吧(然而千难万险还在后面)。或者是对于参加民法相关实务工作,单纯的专业素养应当合格了
step3:魔鬼篇
论民法研究能力的培养和民法学者的自我修炼(。。。其实我也不知道答案,不能误人子弟)。现阶段自己也正在努力从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升级中,与诸位有志于学术道路的小伙伴共勉
~~~~~~~~更于2016.2.2~~~~~~
评论区里有小伙伴问是不是还没有写完
炼成民法学界“大魔王”的武林秘籍在哪里在哪里在哪里
其实文章的设定是,完成step2的时候,民法小菜鸟已经“脱胎换骨”,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step3适用且仅适用于有志于从事民法相关理论和实务者。对于实务工作者,这是在真枪实弹中攒经验值的过程,没有相关从业经验的我自然不具备发言权(表示爱莫能助,摊手~)。对于跟我一样想做理论的少年们呢,可能从研究生阶段开始,准确地说面临的已经不再是民法知识的学习问题,而是研究能力的培养问题
这个问题的答案,等到我能够凭自己的能力,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第一篇有质量的学术论文时,再来回答你们可好?说不定,你们当中有谁会比我先找到答案呢
可能会有用的tips(以下是我列入研究生阶段的目标):
1.学习德语,能够看懂民法原著。梁彗星先生所带博士,要求论文包含两种以上外语文献,这是硬性规定。大陆法系的民法研究,皆以德国为典范。(别跟我辩中国不是大陆法系哈~)译著本身资源有限,且不论中英多少有失本色。你说,看不懂原著的学者怎么做个好学者呢~(特殊时代背景下的另说哈~专攻英美法的也请无视~)
2学习拉丁语,能够看懂罗马法原著。历史法学派“掌门人”萨维尼就是这么做的。法学研究方法分三种,体系-规范分析法、历史-社会学分析法和哲学-价值分析法(表达不精确)。其中历史-社会学方法考察法律制度存在和变迁的社会背景,并给当下某一制度存续或变更提供依据。所以啦,当研究工作需要纵览整个私法史,研习拉丁文也就成为必要技能
3尽可能阅读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哲学等相邻学科论著。如果将研究严格限定在法学理论的框架之内,法学研究的三种方法,其实只用到体系-规范分析方法一种。尽管我非常迷恋概念法学这种数学定理一般的单纯逻辑推演,而且它在某个时期确实在德国民法学界盛行;但是对于它的批判——将理论与生活剥离——实在很难辩驳。而这些相邻学科的知识储备,使我们可以同时把研究延伸到法理之外,探讨制度深层的社会目的和哲学价值。民法学的三种基本研究方法,就像交响乐中的N种乐器,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的关系
试想,做一名能够在英语、德语和拉丁语间切换自如,饱读古今中外学说专著,百家观点信信手拈来的民法学者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以上~
关于为什么民法这么难学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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