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保健产品在我国市场不能放到台面上销售(保健品不好吗,为什么阻止买)

注意 这10个保健食品广告太离谱,不可信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关于为什么保健产品在我国市场不能放到台面上销售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什么不建议做假产品销售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在香港造假、售假,后果会怎么样
  2. 疫苗原本利润不低,为何还会造假
  3. 为什么保健产品在我国市场不能放到台面上销售
  4. 虚构销售业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在香港造假、售假,后果会怎么样

香港有假货没有?小编负责任地告诉你,有!

根据香港海关网站公布的数据。2007-2009三年里,香港海关共侦破2834宗涉及冒牌商品的案件,检获的冒牌商品包括成衣、皮革用品、手表及手表配件、药物,以及电子及电脑产品等。同期,检控案件有1385宗,1696人被控;其中1263宗罪名成立,共1398人被定罪。个案的最高罚款为港币四十七万五千元,而最高判处监禁刑期则为二十四个月。

直至最近香港海关仍然有公布查获假货的案例,最近的一起是:2018年从5月15-17日,香港海关采取了代号“维纳斯”的全港执法行动。一连三日,香港海关扫荡了15间位于铜锣湾、尖沙咀、旺角、深水埗、荃湾、大埔、屯门、元朗及上水的美容品及药妆铺,共抓获18名店铺东主及店员,年龄均介于23至40岁。检获了约6,000件怀疑冒牌化妆品及护肤品,市值约15万元。

从上述香港政府公告可以看出,香港虽然也有假货,主要集中在化妆品及护肤品,海关的打击力度极大,一旦被抓住,贩假者将会罚款和坐牢的。

一般大型连锁店、专卖店、持牌药房很少遇到假冒商品的,消费者大可以放心购买,千万不要贪便宜,在私人场所、酒店内、无牌仓库内购买,万一不幸中招,发现买到假货咋办:

一、打香港消费者协会电话:0085229292222,消协可以从中协调退货退款事宜。

二、打香港海关电话:0085225456182,因为药房涉及隐瞒商品价格等罪名,香港海关会立案介入调查。

三、如果你还在售假的店铺,立即报警,警方到场非常迅速,不要害怕,香港的警察叔叔非常nice!

其实很多假货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只要一提上述监管机构的名字,很多时候商家的脸色立刻会阴转晴,问题立马解决了。

掌柜的家人以及孩子都在香港注射疫苗,每年冬季流感高发期来临前,都会带孩子前去打流感疫苗。长春长生疫苗案后,很多朋友咨询周掌柜,香港的疫苗有假货吗?

香港医疗体制沿袭英国严谨的医疗体系。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只对持香港居民服务,内地人士来港注射疫苗可以到私人医生执业的诊所,私人执业医生由香港医务委员会负责发牌和监管,疫苗通常采购自各欧美大厂。

掌柜仔细搜索了香港的各大新闻网站,以及卫生署、医务委员会的网站,未有发现有假冒疫苗的投诉案件,最严重的案例就是疫苗冷链保存不合格、以及使用了过期疫苗,所幸后果不严重。

对私人执业医生的投诉可以找香港医务委员会:

地址:香港医学专科学院赛马会大楼4楼医务委员会秘书处

电话:28735131或28734853

传真:25540577

电邮:mchk@dh.gov.hk

一旦投诉属实,执业医生将面临的处罚有:公开警告或谴责。较严重者会暂停医生的注册,即停牌一段时间。最严重者,将会吊销医生的执照。

在香港,私人医生太受优待了,甚至一些名医被香港人称为‘月球人’。为什么在粤语里把一百万港币的收入叫‘一球’?一个月就能‘一球’,居然有的名医一个月能挣到百万港币,当然极少。私人医生执业牌照难度极大,需要经过大学医科学习、五年的住院实习、通过难度极大的医学专业考试以及医学英语考试,而且尤其看重考生品行良好,一次不良记录都将毁掉他的一生。即使高考状元也要寒窗苦读奋斗将近十年才能获得执业医生牌照,无不把牌照看成命根子一样,细心呵护。注射疫苗前慎之又慎,不厌其烦地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护士双人反复核对针剂类型,完事后,还要写一大堆文件记录。妈妈在一旁都等得不耐烦了——急着去购物。

总之,不论在内地还是香港,制假、贩假利润巨大,总有不法之徒会冒险从事。就像是人体身上的癌细胞,总是会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冒出来,这时就要依靠身体的免疫系统将其清除出去,高效的社会法制体系就像是身体的免疫系统能够正常发挥作用,幸好香港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拥有健全的法制体系,和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使得香港赢得购物天堂的美誉。

此外有一个概念经常被混淆,“水货”和“假货”的概念完全不一样,水货是指非正常渠道销售的产品,只不过非经官方代理商进口,可能无法享受官方代理商的售后服务,是真货,而非“假货”或“冒牌货”。“水货”的货源与官方代理商不同,有可能是从日本、东南亚市场转来的货,可能包装会有所不同。消费者也需要提升一下商品知识。

您觉得高昂的私家医生收费是否有助于杜绝假疫苗?欢迎在下面留言交流。

周掌柜,深港文化教育达人,跨境旅行美食客,喜欢请点赞关注哦!

疫苗原本利润不低,为何还会造假

欲望,一切邪恶的源泉。

据网上咨询报道,此次因狂犬疫苗“造假”涉事的主角长生生物,以91.59%的毛利率占据疫苗行业首位。如此高额的毛利润,竟然还满足不了长生的欲望,竟然还想再次缩减成本,篡改生产数据和生产流程,完全不顾生产的疫苗是否有效,是否合格。

渴望金钱的欲望,使长生生物的高管们被冲昏了头脑,利益熏心,忘记了做人的初心。为了钱,完全抛弃了做人的原则。

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义从来不会迟到,高俊芳这个名字,遗臭万年!

为什么保健产品在我国市场不能放到台面上销售

(一)信息不对称原因

Antle(1995)将信息区分为不对称不完全信息(对消费者信息不完全而不是生产者)和对称不全信息(生产者和消费者信息都不完全)。按消费者获得商品信息的途径,尼尔逊等(Nelson,1970;CaswellandPadberg,1992;vonWitzkeandHanf,1992)将商品分为三类:搜寻品、经验品和信用品。搜寻品是指购买前消费者已掌握充分的信息;经验品是指只有购买后才能判断其质量的商品;信用商品是指购买后也不能判断其品质的商品。按此分类,保健食品的品质特性既是经验品(如产品的营养、口感、味道等方面的特征)又是信用品(如有关食品中是否含有抗生素、激素、农药残留及其量等方面的特征)。对于经验品,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缺乏良好的质量信息,但消费者在购买后能认识到产品质量特性或通过长期购买所形成的经验能判断出其质量和安全。这种情况下,尽管消费者每次购买时信息不完全,但格罗斯曼(Grossman,1981)认为同样可以取得与市场信息充分状态下一样的结果,即通过信誉机制形成一个独特的高质量高价格市场均衡而不需要通过政府来解决食品市场的质量安全。

沙皮罗(Shapiro,1983)研究了无限重复博弈情况下企业的质量声誉形成机制,认为如果能够确保维持高质量而带来的未来收益,企业就不愿意透支声誉。对于保健食品的信用特性,即当食品质量涉及到化学结构、化学毒素残留或微生物时,因消费者无法判断,使生产者很难建立质量声誉,食品市场甚至会出现劣货(低质量、低成本)驱逐良货(高质量、高成本)现象。企业是否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完全依靠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是否能够遵循这种道德承诺。

这需要由足够令消费者信任的第三方介入市场,通过政府管制和第三方独立的质量认证、标签管理等,有效地将信用品转换成经验品,来保证生产者向外界传达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如果信用商品是在对称不完全信息下,即生产者或供应方也不能了解全部品质特性时,因供应者无法提供法律或管理者所需的质量信息,设计的政策如标签管理往往也变得无效。

Antle(1996)和CcaswellandMojduszka(1996)认为,市场机制下食品安全管理政策效能的高低关键取决于合适的信息制度。这些信息制度包括企业的声誉形成机制、产品质量认证体系、标签管理、法律和规制的制定、各种标准战略及消费者教育等。国内学者从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研究了我国食品市场上的质量信号问题,并提出应从食品产业链整体出发成立一个涉及农业和食品部门的全国统一机构,最终促进食品质量信号的有效传递。

(二)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竞争环境遭到破坏中国的保健食品市场广阔,但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激烈异常。一些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不理解企业社会责

任对企业自身发展和地方经济发展的意义,缺乏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和理念,经济效益至上,有意造假,无视社会责任,置消费者安全于不顾,置产业安全标准于不顾,生产伪劣商品,还千方百计逃脱官方检查,蒙混过关,盲目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道德缺失导致竞争心态失衡,引发了保健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危机。对生产者来说是为降低成本,其后果是出现不公平竞争,遵纪守法的企业被挤垮,形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这不仅不利于整个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伤害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造成社会经济损失和资源浪费。

上述现象同样在发达国家也出现过,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18世纪晚期的美国食品市场也出现制伪、掺假、掺毒和欺诈等问题,如牛奶中掺水,咖啡中掺炭,添加有毒防腐剂和色素,用人造果胶代替天然水果生产果酱等等。“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食品企业对于问题产品的反应,要么沉默不语,要么矢口否认,用一切手段,力图掩盖和蒙蔽政府部门和媒体,混淆视听,欺骗消费者,尽量逃避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很多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也与企业领导者的素质有关系,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食品企业发展,没有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保护和改善社会和自然环境,作为食品企业的基本职责来加以重视。

(三)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由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而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经验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国家不能及时地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另外,在法律、法规执行中也常常存在无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使得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甚至因违法而受到的惩罚不足以对企业产生警戒和约束作用。一些企业违法经营,给众多消费者造成了损害,但在很多情况下,企业只是退还消费者手中的产品,而其他责任并没有承担,违法所得大大高于其为此所承担的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不法经营者。

目前经地方各级卫生部门批准的各种“食字号”、“健字号”产品,已远远超过经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数量。虽然新的《食品安全法》已于2009年6月1日颁布实施,但其仅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监管,但对保健食品品种管理、生产流通环节监管等其他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迟迟没有下发,所以保健食品监管目前缺乏法律依据,处于空白期,这影响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监管工作的开展,也使消费者的维权有相当的难度。

(四)政府缺乏必要的引导

由于受政治、经济及政策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多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强调“合法的妨害”,不能切实有效地监督企业行为,政府职能部门执法缺位、错位、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能投入巨大资金的违法广告主往往是当地的经济支柱,更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涉及地方财税的实际利益时一些事情很难办。而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旧观念影响和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以罚代管的现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提升保健食品的信誉和责任意识,不仅需要企业经营者的道德良知和长远眼光,更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和引导,使食品企业在一个积极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环境中认识到推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性。

(五)政府监督乏力

食品安全违法成本过低、法律规定只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缺乏必要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亦是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从相关部门监管的角度来说,首先执法资源有限、鉴定成本过大。对保健食品生产的监管,最重要的是检测技术和检测仪器比较落后,导致生产企业的检测成本比较高。对于违法药品广告,工商部门可以管,药监部门也可以管,这种权力交叉的现象非但没有增加监管的力度,反而造成了“谁都想管,谁又都没管到位”。从保健品生产商来说,现有处罚不足以形成震慑。例如,由于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是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几万元的罚款对保健品厂家来说是“小菜一碟”,违法行为即使被查处了还有很大的获利空间,违法广告也就屡禁不止了。

(六)消费者安全消费意识不强

由于现实世界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完全是客观的,消费者利用信息的能力存在稀缺性和不对称性。就保健食品的需求来说,消费者的有限理性在行为上具体表现为消费者麻木和消费者敏感。目前,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正在逐步形成,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观念发生转化的重要体现。

政府可以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培育公众对社会的责任意识,使之学会利用消费者的权利,来为消费者争取合法的权益,借助于法律并利用社会舆论来有效约束和引导企业行为。消费者要及时反馈保健食品企业的信息,把自身消费安全与公共消费安全结合起来,做到个人消费与社会消费的信息互动,从而从社会整体上促进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虚构销售业务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企业如果虚构销售那么就完全违背了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对企业的真实核算没有实际意义。有的企业为了融资上市,虚构营收业务。即使缴纳了税款,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也是决不允许的。如果真的通过造假应收业务虚构上市,那么会骗取股东的信任。情节严重者会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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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保健食品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膳食补充剂类市场需求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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