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公民按一定的工资比例缴生育基金,如该制度执行可能带来哪些影响

建议以工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 不生二胎退休再取 的解读

style="text-indent:2em;">其实专家建议公民按一定的工资比例缴生育基金,如该制度执行可能带来哪些影响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专家建议给孕妇发工资,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专家建议公民按一定的工资比例缴生育基金,如该制度执行可能带来哪些影响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专家建议公民按一定的工资比例缴生育基金,如该制度执行可能带来哪些影响
  2. 孕妇涨薪10%是什么水平
  3. 怀孕六个多月,老板突然提出让我休息,没有工资的那种,怎么办
  4. 关于部分专家建议工资按比例缴生育基金,不生二胎退休取,你怎么看

专家建议公民按一定的工资比例缴生育基金,如该制度执行可能带来哪些影响

值得庆幸的是,这只是“专家”的建议,而非试行的政策。

对于很多所谓的“专家”而言,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只关注自己领域的问题,至于该领域与其他诸多领域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整体性的联动问题,则或是根本不懂,或是视而不见。

这篇刘志彪、张晔联合撰写的题为《提高生育率:新时代中国人口发展的新任务》的署名文章,就是最典型的事例。

根据某度的资料显示,刘志彪和张晔二人均是经济学领域的教授人才,我愿意相信两位教授在自己的领域内具有相当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但经济学作为社会科学,所研究的内容显然不应当仅局限于经济数据和经济变化在宏观上对社会、对国家的影响能力。

任何学科的最崇高价值,都是在于提升全人类的生活水平和精神追求,归根到底还是人这一主体的衡量标准。

经济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如果仅考虑如何通过经济手段在宏观上调整问题,而忽略了微观层面下对于公民个体的关怀,那么仍是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并且在一定意义上还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引发社会的议论和不满。

一、解决老龄化问题,应当着眼于号召,而非生硬地剥夺公民的权利。

最初二胎政策的放开,其目的之一就是解决即将到来的中国老龄化问题,以及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因失独而造成的终身痛苦等。

老龄化问题成为困扰很多国家的宏观问题,因而很多发达国家对于积极生育的家庭,给予各种诱人的福利,并且生育越多,所给予的福利待遇越丰厚。

这种通过政策而确定的福利,就是宣传号召的手段,这种手段的根本在于不触及公民权利和利益的情况下,令公民自发、自主地对政策进行响应。

而同样是行政政令,如果试图通过割裂公民的权利,强硬地在公民身上赋予更多的义务,而教条式地命令公民响应号召,这种行为就很明显将人当做了韭菜——每一刀割下去的都是人心。

生育权本应该是公民所享有的天然权利,在二胎政策放开后,公民有权利选择是否进行生育,以及生育一胎还是二胎。而为了解决老龄化问题,就建议国家政令性的给公民附加义务,这就很明显违背了权利义务关系,从法学界就会迎头遭到一通猛打。

二、期待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应当考虑如何增强核心竞争力,而非寄希望于人口红利优势。

作为经济学专家,在人口问题上很容易想到的,就是我国目前正在享受着人口红利带来的巨大优势,而在我国科技的核心增长极尚未完全成熟起来之前,要想保有人口红利的优势,最直接的手段就是保证人口基数稳定和小幅上浮。

由于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人口红利是否能够稳定保持经济的稳定甚至上行,这点在历史上很难找到先例予以证实,但从现实的情况看,我国已经享受了太长时间的人口红利优势,即便为稳妥起见,部分经济学家也会将目光继续着眼于这一稳定的因素之中。

但必须明确的是,人口红利只是经济稳定或增长的影响因素之一,却绝不是决定因素或之一。发达国家的例子足以证实,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还是要依靠核心科技的创新能力和新的经济增长极。

当然,对于部分经济学家而言,考虑如何创造核心竞争力和经济增长极,这个问题太过于消耗脑细胞,并且短期内无法确定是否能够凑效,于是自然而然会将目光局限在人口红利这个传统问题上。

如果公民不愿意生育二胎,保证人口红利该怎么办——一刀切。

逻辑很简单,但这种做法只能是曲意逢迎,完全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如果采行政政令手段,用“以罚代赏”的方式要求公民生育二胎,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

所以说,这两位教授与其考虑剥夺公民的权利、强加公民义务,用令人瞠目结舌的手段,来维持人口红利优势,倒不如认真钻研我国经济形势中,哪些方面能产生核心竞争力。

孕妇涨薪10%是什么水平

孕妇涨薪10%的水平属于一般水平。因为涨幅相对较小,不能够对孕妇的经济负担产生太大的缓解作用,但是也说明企业对孕妇的重视和关注程度。进一步孕妇是一个需要特殊关注的群体,因为她们在怀孕期间需要更多的休息和照顾,而且在一些工作环境中也存在一定的危险性。一些国家和地区为此规定了关于孕妇假、产假、哺乳假等的政策,以保障孕妇的权益和安全。企业作为社会责任的担当者,应当积极配合政策,尽可能为孕妇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同时也能提高企业的形象和竞争力。

怀孕六个多月,老板突然提出让我休息,没有工资的那种,怎么办

第一,绝对不要自己主动提因个人原因辞职,可以是因为公司违法被迫辞职;

第二,“三期”女工是受到法律保护不被辞退的,除非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公司辞退,拿到辞退通知等证据直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

关于部分专家建议工资按比例缴生育基金,不生二胎退休取,你怎么看

其一,违宪,婚姻、生育是基本人权,宪法规定婚姻自由,生育自由。收税缴费、提干、评优等任何强迫、干扰婚姻自由、生育自由的法律法规都是违宪,但不限制自由的鼓励措施并不违宪。意思是,你强迫别人缴费,用生育来换回缴费,这是违宪;但你用财政的钱,来奖励鼓励生育,并没有强迫生育自由,这样做是可以的,并不违宪。

其二,强迫收费,以生育换回并不公平。能不能生育受很多情形制约:有些人先天性无法生育,医学手段也没办法,这些人不在少数;还有一部分(一千万?三千万?)光棍,结不了婚怎么生育?用南大学教授的老婆么?肯定很多情况,这些人想生育都没办法,这样的政策对他们很不公平。

其三,很多家庭是双职工,没有经济条件和精力照顾二胎三胎,这是生育少的根本原因。收费少奖励少,无法刺激生育,收费多奖励多,势必对很多不能生育的家庭产生更大压力。

总之,鼓励生育不能用强迫收费,可以财政出资鼓励。最重要是要减少生育成本,让百姓有条件生,有精力养。国外刺激生育措施实施较早,在孕检、生产、孕妇营养、幼儿营养、学前照顾等方面,很多措施可以借鉴。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华日报 建议以工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基金 不生二胎退休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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