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很多朋友对于如果国家实行延迟退休,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会有区别吗和专家建议不退休年龄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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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家实行延迟退休,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会有区别吗
延迟退休,大家很关注,不过建议大家在国家没有出台征求意见方案之前也不要瞎想。
人社部曾经关于延迟退休政策对外的答复是,未来将会根据社会就业情况、劳动力总量变化情况、养老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情况、大家的接受程度,来适时推动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目前延迟退休政策八字没有一撇,征求意见的方案都没有出台呢。
2015年,中组部出台了一个文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副处级女干部和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变为60周岁。这确实是国家推动延迟退休的一种实践,不过国家也明确规定,可以根据本人申请,55岁自愿退休。既然可以原年龄自愿退休,肯定也不会有社会反对的压力。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待遇稳定,多干5年挣的工资更多、养老金也会更高,何乐而不为呢?
我国的职称制度,过去是将高级职称分为过去副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分别对应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1~7级岗位。现在一般改称为高级职称和正高级职称。高级职称可以聘为5~7级岗位,正高级职称可以评为1~4级岗位。
因为文件规定都是高级职称,并没有将正高级职称拿出来单独设立条件,因此延迟退休的条件是一样的。
山东省201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企事业单位的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可以按照要求申请延迟退休,一般不超过65岁。延迟退休,没有副高级和正高级的区别,主要是一些急需的或者特殊需要的岗位。
相关退休的条件也非常有灵活性,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申请,只要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都可以立即办理退休手续。
所以,根据国家延迟退休政策的实践,高级职称的专家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但是主要还是以自愿为主。
到法定年龄单位不办理退休,应该怎样处理
如果符合法定的退休条件,单位不办理退休,是属于违法行为。由于你没有具体的描述由于是什么原因单位不为你办理,所以只能设想几种情况供你参考。
第一种情况,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社保缴费不足15年。
按照我国的退休条件,男性达到60周岁,女性职工达到50周岁,女性干部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达到55岁,就可以办理退休。如果这两个退休的条件你都已经具备,那用人单位是没有理由不办理退休的。再说只要符合这个退休的条件,主要办理退休还是由个人去社保部门办理,单位只是起个协助作用。
第二种情况,是否因为个人档案而导致视同缴费年限无法认定。
如果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没有参加社保缴费前的工作年限或是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但是视同缴费年限需要个人档案才能认定工龄,是否因为个人档案记载不全面而无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导致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不够15年而无法办理退休?
第三种情况,档案年龄小于实际年龄?
虽然按照身份证年龄已经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档案里最先记载的年龄小于身份证年龄。如果是这种情况,在进行档案核查办理退休时,按照不能双重得利的原则,一般都是以档案年龄来办理退休。但是这不由单位来决定,而是由社保部门来审定的。
第四种情况,属于单位的技术权威或是专家学者,或是涉密人员。
如果是这种情况,单位应当首先是应该和你协商,征求你个人的意见,和你讲清楚暂时不能办理退休的原因,如果因为你办理退休会给正在从事造成重大损失,或是会造成严重失泄密等事关国家安全等重大事件,单位可以暂时不为你办理退休也是可以理解的。
以上列出的四种情况是否符合你的个人的实际,希望自己来对号入座,找出具体的原因,然后在根据原因寻找可能的对策。暂时达不到条件,待条件成熟时再办理退休,如果属于第四一种情况,办理退休时必须要经过组织部门批准的,我相信你自己是有这个觉悟的,哈哈!
中小学教师是否真的适合延迟退休
中小学教师可以延迟退休吗?这里有几个教师个案,都是笔者在某一学校看到的。
王老师,男,很优秀。退休后,留在学校任教1年。61
岁后真正退休,回家半年安了心脏启搏器。
牛老师,男,当高三班主任至60岁。临近退休的几年,看上去身体很棒,但是,外出即使只有20分钟的路程也必须乘车,因为走路感觉吃力。60岁正点退休,回家不久发现肺部有异变,状态大不如前。
易老师,男,58岁,文科老师。跟笔者说,想起的事,转过身来就忘了。讲课时常出现思维短路的情况。
关老师,男,高中数学老师,56岁。备课时,心须把解题的详细步骤写在备课本上,不然,讲例题就会“卡壳”。
看了这几个老师的情况,你还会认为老师应该延迟退休吗?
如果医保缴够25年,未达到退休年龄,是否继续缴纳呢
很多年轻人可能没注意到,我们的医疗保险实际上也是有退休缴费年限的。
医疗保险退休缴费年限大家都知道,养老保险享受待遇的条件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
医疗保险享受退休待遇的条件差不多。依据《社会保险法》的第二十七条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应的缴费年限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还是按照各地的医保规定,自行确定缴费年限。比如北京、青岛、烟台,都是男同志25年、女同志20年。潍坊、日照、南昌、重庆则是男同志30年,女同志25年。杭州市的时间较短,是男女都是20年。上海、广州的时间是全国最短的,跟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一样,只有15年。
如果我们退休前缴费年限达到相应的最低年限以后,一些人认为我们继续缴费是不是会浪费呢?
第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是职工和企业应尽的义务,不是可以选择性不缴的。只有灵活就业人员才有自我选择的权力。
第二,停缴基本医疗保险,停缴期间不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由于没有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此也就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那种待遇。这样就没有医疗保险的保障。
不过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作为补充保障,当然相应的报销比例会低很多,也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各种医疗保障待遇,尤其是大病待遇相差是非常悬殊的。
只有办理了退休以后,我们才能够享受退休医疗保障待遇。
第三,如果是失业下岗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会有国家给免费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自己不用操心。
总体来看,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如果缴费够了相应的最低缴费年限。经济上压力比较大,自己愿意在承担停保期间的风险,可以选择停缴职工医保。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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