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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处罚决定书编号少了未位数,现查询没缴费,怎么办
1、如果查询时这种情况,就是已经领取了处罚通知,但是没有缴纳罚款;
2、看别人去处理的时候,用的你的驾照还是他的驾照;如果用的你的驾照,你可以到交管局大厅,在自助机上凭IC卡去交罚款;如果是用的别人的驾照扣分,就得使用他的IC卡去交罚款,或者拿着处理通知书,到银行交罚款;如果分局的通知说必须到处理的分局补,那你就只能到那里去了,联系你的朋友吧。
3、处罚未缴纳罚款的,车子年检的时候是不受理的,必须交了罚款才给年审的。而且如果你的违章处罚了以后,必须15天以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会收取滞纳金的。如果年初处理的,现在去交估计也不少钱了,抓紧时间吧
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怎么办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不按决定书履行义务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采取相关的措施,令当事人履行决定书义务。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未送达后果
从整体来说,不存在未送达的问题。登记管理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采取邮寄送达时,应当注意:①在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才能采用邮寄送达;②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③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④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4)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送达的最后一种方式,在适用公告送达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①通过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时,适用公告送达;②公告送达,可以在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上刊登公告;③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公告期为60日;④公告期满后,即视为送达;⑤登记管理机关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另外,宣读决定书内容也属于送达的。宣读也是送达方式的一种。
行政处罚决定书超过6个月还追究吗
根据中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追诉时效一般为6个月。这意味着,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6个月后没有追究或执行行政处罚,通常情况下行政处罚的追诉权就会失效。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对追诉时效有一些特殊情况的例外规定。例如,在涉及严重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延长追诉时效;另外,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行政处罚的主体通过欺诈、伪造、贿赂等手段隐瞒或妨碍了追究行政处罚的行为,追诉时效可能会被中断或延长。
因此,具体情况还需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如果您面临行政处罚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以获取针对个人情况的具体法律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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