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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病重与告病危的区别
正确的答案我认为应该是告病重还没有生命危险。而告病危则是病人随时可能失去生命。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疾病随时侵犯着人们。有些病通过冶疗而治好了,而有些病通过治疗却无法治好。因此就有不治之症之说。在治疗的过程中,如果病情比原来加重了,则医生通知家属告之痛重,并告之解决建议,转院或清专家会诊。而有些病人已病入膏肓,医生则发病危通知书,以告之病人家属。这也是医院的程序之一。
为什么人民医院不能拒收病人,而附属医院却可以呢
人民医院是为人民服务的,在当地属于公立医院,绝对不允许推诿拒绝任何患者。医学院附属医院常规也是属于公立医院,按照常理出牌都是不可以拒诊,目前国家实行的是首诊负责制,需要对患者负责,除非你没有能力,如果遇到紧急情况无论公立还是民营医院,都不可以拒绝诊疗。
为什么在有些医院住院后,要签订不去上级医院治疗的声明
谢谢邀请!签这种声明,在小医院基本天天有,在大医院也不少,因为
1,医学治疗的对象是人,不是物件。医学能解决的疾病问题只是冰山一角,好多问题无发解决,比如,人的衰竭、长生不老、器官的衰竭、还有一些怪病无法确诊,每个人的器官,组织、细胞生病的状况不一样,尤如任何事物烂了一样,表现是千变万化的。而医学无法了解一切。
2,社会的进步,一些现象也跟着出现,医学这样,法律,人的认识和对事物的看法一样千差万别。在早些年我们出来当医生,什么声明和文书也不用患方签署,人们的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医患纠纷和事件也及少谈及。现如今,法律意识加强,同时也有人因此不讲法律程序,任自己的心情解决事情,影响医务工作。各种医疗文书签得太多,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为患者服务。3,这种问题的背后,可能一些不明真象的人,乱理解,又要求医生看病,又要负能量的黑医疗制度。比如,法律讲证据就是这种文书产生的背景。各种患者及家属,不良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对医生的乱宣传,进医院求医生,出院或还没有进过的人黑医生,为什么有如此大的反差,人们傻傻的以为医生会一切,错,医生不能药,不能定价,不能定制度,只能看病,有时连药物也没有。举例说明。2年前,一个值夜班的医生收治1个非常危重的老人,建议转上级医院,家属签字拒绝转院,病情严重到该吸氧气治疗,可家属仍不同意,只有签署拒绝吸氧治疗。第二天,患者心跳突发停止,全体医务人员抢救,吸氧,胸外心脏按压等,正当其他家属来到病房,此刻,就有家属说:“这个时候才吸氧啊!”,当然,患者没能抢救过来,但是就是这句话,若是医生没有签署这样的文书,家属会说这么严重了,怎么没有叫我们转院呢?工作中这种事情太多太多,所以,签署各种医疗文书就产生了!
签署这样的文书也是有医疗规范,一个医院没有能力收治一些患者,是应该建议转上级医院的。但是,若不转诊,不管你签不签这样的文书,医生们都会利用有限的资源尽力医治患者的,所以大多患者,配合医生,能有幸好转出院,也有的完全康复,这就是医学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知性。公立医院不接收转院或病危病人怎么办
个人觉得:条件不合适,不适合病种的救治。
毕竟乡村、县级、市级和省级是有差别。
救死扶伤都懂,自己能治疗的医院肯定会接收,治不了会推荐上一级医院。
好了,关于为什么在有些医院住院后,要签订不去上级医院治疗的声明和病危医生不建议转院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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