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路遥写完《平凡的世界》,42岁就离世了,这是为什么呢,以及殉道者为什么不建议看书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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烦恼是个什么东西,为何那么折磨人
烦恼是个什么东西?
着相即烦恼
烦恼是自己的纠结,烦恼是自己的众生世人之所以受烦恼所困,那是因为不知烦恼是个什么。烦恼就是我们心里的着相,烦恼就是我们心里的纠结。
我们若不着相,我们若不纠结,则烦恼自然化解。佛家有云:“我若无心于万事,何妨万事常围绕。”
我们讲个故事,说明“着相即烦恼,无心即解脱”的道理。
满脑子是驴。这驴是哪里来的?有一个年轻人,他想去掉烦恼,过个没有烦恼的生活。他听说南山上有一位禅师,他很有智慧,有去除烦恼的办法。于是,他就前往南山,去拜见这位禅师。
年轻人拜见了禅师,然后,问道:“师父啊!如何才能去掉烦恼呢?”
禅师赫然而曰:“你看看,你仔细看看,你的烦恼,它在哪里?快拿来,我给你去掉它。拿来!”
年轻人见到禅师赫然的样子,听到他的问话,顿时就愣住了。等他愣过神来,开始找自己的烦恼,他却什么也找不到,只有当下的这个空灵灵的自我状态。”
禅师说:“原来你没有烦恼啊。这样,不挺好吗?”
年轻人说:“在平时的生活中,我还是有烦恼的。您要教给我一个去掉烦恼的办法。”
禅师说:“我教给你一个去掉烦恼的办法,你得先给我办一件事。你办到了,我就教给你。”
年轻人答应了。
禅师说:“你在来的路上,看到了什么?”
年轻人说:“我只想着来您这里,其他的事情,全没有在意,我好像没看到什么东西啊!”
禅师说:“你睁着两个眼睛,怎么会没看到什么东西呢?你再仔细想想。”
年轻人想起了一件事,他好像见到了一头驴。
禅师说:“你先把这头驴从你的心里赶走,然后,我就教给你去掉烦恼的办法。”
年轻人就开始驱赶自己心中的这头驴。过了一会,他对禅师说:“师父,这头驴,原来是模糊的,现在却清楚了,它还在我心里跑来跑去的呢。”
禅师说:“我给你一个单独的房间,那里没有人打搅你,你到那里专心致志地驱赶这头驴,直至把它赶走。”
年轻人在那个单独的房间里,驱赶了一上午。结果怎样,他睁眼是驴,闭眼是驴,满脑子都是驴。这时,他的心灵世界,他的精神世界,成了一个驴的世界。
年轻人回来了,对禅师说:“我心里的这头驴,原来还是模模糊糊的。后来,这头驴就变得清晰了。现在,我满脑子都是驴了。这驴太多了,我实在赶不走它们。”
禅师看着年轻人,半天不说话。然后,笑依笑,只说了一句话:“你!太在意了。”
年轻人豁然明白,我太在意了。我若不在意,哪里会有这头驴闹腾我啊!人生中的事,也是这样啊!太在意了。在意则烦恼,越在意就越烦恼。我若不在意,我若不着相,哪里会有什么烦恼啊!
这烦恼,本无实际。我若无心,烦恼便休。
我们执着于一个意见我们,执着于一个必定,我们执着于一个死板,我们执着于一个小我。我们着了这些相,所以,我们才会有种种烦恼。
儒家教导我们:“毋意,毋必,毋固,毋我。”也就是说,不要执着于某个意见,不要执着于必定如此,不要执着于某个框框,不要执着于这个小我。若是没有了意、必、固、我,也就没有了烦恼。
佛家也教导我们:“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也就是说,不要执着于我相,不要执着于人相,不要执着于众生相,不要执着于寿者相。若是没有了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也就没有了烦恼。
如果想彻底地消除烦恼,唯有明心见性。明了心,见了性,立足于这个心性妙体,遍观世间万象,这时,世间万相,极幻而极妙,极妙而极幻。这时的人生境界,便是佛家所说的净土世界,便是儒家所说的大同世界。到了这里,一丝丝烦恼也没有。
在读完路遥的《人生》后,你有什么感想
谢谢您的邀请??当年年小,喜看琼瑶小说,对路遥的小说《人生》似蜻蜒戏水般,当看了电影《人生》后,才知自己错了,又去把小说《人生》找来再读。先谈高加林:演员周里京把这个人物刻划得入木三分,当年我们还是少男少女,于是男孩统统去模仿他的衣着,女孩们悄悄议论:他的眼晴!眼神!于是争论不休!完了,再去评他的做法:几经风雨,最后又回到原地,有的同情:怎么会这样!有同学批评他:背叛刘巧珍,去找一个所谓的有知识有文化的城里人!我当时的态度:高加林有文化(在上世纪80年的高中生)有知识,长得又好,当然有自己的想法,后被同学黄亚萍背弃,这是他人生选择必须付出的代价!看后,我们沉闷了很久:结局怎么会这样???
再谈刘巧珍:(吴玉芳饰)当年的女演员是原生态的美,我们女孩子都很喜欢她:纯情!美丽!善良!明知在高加林背叛了自己,还要对他关心!最后落难了还要叮嘱人关照他!看后心里很不是味道!唉!人生啊:一旦错了!什么都错!(当年想法:为什么不改改结局?)
第三谈谈影响我最深刻的一段话,就是路遥写在《人生》序言里面的话:人生就如一阵风,它是能穿越荆棘的。只有穿越过荆棘,这阵风才能吹绿万山遍野,才能吹来万紫千红,才能迎来人生的春华秋实!
最后,谨以此篇感谢路遥先生带给我们的《人生》经典!
致敬路遥先生!天堂安好!即兴回答,纯属个人观点!见谅!(图片:来自网络)
路遥写完《平凡的世界》,42岁就离世了,这是为什么呢
路遥42岁英年早逝,直接原因是肝硬化(腹水)医冶无效,究其根源,是对生命运行规律的无知或漠视,不良习惯日积月累,最终导致了一代文坛巨星过早陨落。令多少喜爱他的人痛心疾首,扼腕叹息!
世间万物的运行背后,有其客观规律一直在起作用,人的生老病死背后起作用的是生命运行规律。我们多数人都经历过,对荒山荒坡的过度开垦,对森林树木的过度砍伐,带来了的是水土流失,山洪暴发,山体滑坡。这是自然界对人类不遵循自然规律的惩罚。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老祖宗从千百年来的实战中总结出来的生命运行规律。《黄帝内经》更是对人体运行规律明确化具体化:夜晚是专属于人体自身修复的黄金时段,排出毒素,修复受损的机体。
网上说:21点到23点人体免疫系统(淋巴)休息与滤毒的时间。23点到1点是人体胆经排毒时间。1点到3点是人体肝脏排毒时间。3点到5点是肺排毒时间。半夜到4点还是骨髓造血时间。而且这一切修复都是需要在熟睡的情况下进行。
没有遵循生命的运行规律,不良的作息习惯,过度透支身体,埋下了祸根。荆棘鸟是用生命在歌唱,路遥是用生命在书写《平凡的世界》。
他写作《平凡的世界》用了六年时间,在准备阶段,不顾身体的疲累,不仅读了1975年到1985年近十年的报刊,几十部名著,记了几十万的笔记。
为了真实的体现时代背景下人们的生存状态,还亲自住到煤矿,与工人们一起劳动,一起生活,走乡村进街市,奔波劳碌,了解人们的真实生活。
在开始写作的时候,更是在山里一个简隔的房子里,生活物资匮乏,一天十几个小时的写作,常常写到夜里两三点,甚至凌晨四点。
在本该让身体修复的时间段里,殚精竭虑的写作,错过了让身体修复的时机,埋下了祸根。
日复一日,两年下来,身体状况极差,写作后期,眼睛一边流泪一边写,肝开窍于目,这是肝功能出现了问题的警告。
当《平凡的世界》完稿时,这位当时还不到40岁的汉子,身体消瘦憔悴,那时身体就已经出了大问题,以至于才42岁,就英年早逝……
他用生命写作,写出了《平凡的世界》这样的鸿篇巨著,非常令人敬佩!但是他不按人体运行规律作息,经常熬夜的不良习惯不值得提倡!
熬夜就是熬命,就是慢性自杀!
良好的习惯有益终生!生命是脆弱的,敬畏生命,遵循人体运行规律作息,珍爱生命,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活的健康长久而精彩!
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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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男子王宏伟称被女生顶替上大学,顶替者现为大名人民医院主任,对此你怎么看
河青君也听说了这事,
近日,网上热传“大名县一男子疑被女生冒名顶替上学”。邯郸大名县男子王宏伟称,25年前,其被一初三女生冒名顶替上大学,对此,大名县回应将一查到底!
针对网上热传的“大名县一男子疑被女生冒名顶替上学”一事,23日晚,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县委宣传部回应称,该县对此事高度重视,已成立联合核查组,并冻结了被举报人“王宏伟”的户籍,将对此事一查到底。从大名县县委宣传部获悉,22日晚,大名县成立了由县纪委牵头,公安、教育、人事、卫生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核查组全面开展核查工作。目前县纪委已立案,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23日上午,大名县公安局已对被举报人“王宏伟”的户籍进行了冻结,待调查清楚后,再进行相应处理。
经查,“冒名顶替”事件发生于1993年,由于当时户籍信息还未联网,都是纸质档案,且涉及人员大多已不在工作岗位(有些人员已去世),受条件限制,部分原始档案已不便查找。目前,警方正全力进行调查取证。
大名县官方回应称,大名县将就此事一查到底,如网上反映情况属实,将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多少年已经过去了,被顶替上大学的人可能整个生活轨迹都发生了变化,冒名顶替会有怎样的处罚呢?
近年来,冒名顶替上大学案件屡有曝光。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涉嫌侵犯姓名权。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冒名顶替案件中,冒名顶替者、学校管理部门及地方教育管理部门因其行为作用不同,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或者刑事犯罪处罚。
首先,冒名顶替者及其帮助人员的行为侵犯了被冒名顶替人员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依据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规定,他们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其次,学校、教育部门等人员利用自己行使招生、管理学生的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金额较大,则涉嫌构成受贿罪。
最后,招生办、教育局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生、审核过程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影响,则可能构成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司法实践中,因当事人的陈述及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的证实,法院判定冒名顶替行为及事实相对较易。
但因侵权责任规定不够详尽,法官在判定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给受害者救济手段方面略显不充分,导致受害者的相关权益保障不到位,尤其在核算精神损害赔偿金额时较为困难。按现阶段法院的做法,精神抚慰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距离被侵权人希望的救济结果可能还相差甚远。
河青君认为冒名顶替案件时有发生,其根源在于违法犯罪的成本相对其获得的收益过低,导致相关人员铤而走险。
因此,防范此类案件的发生,不仅要严惩相关人员,还需加大相关领域的监督,加大相关案件的宣传,完善公民信用体系,使得人们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
编辑/李若星
来源/网络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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