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舞蹈协调性不好,怎么办的一些知识点,和韧带不好的建不建议学幼师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舞蹈协调性不好,怎么办
很多人都会说自己肢体不协调,不能跳舞,就像有很多人说自己五音不全,不会唱歌一样。
然而五音不全真的大多都是天生的,后天很难练成唱歌不跑调,哪怕是唱个国歌都能跑天上Σ(????)?但是,跳舞肢体不协调,完全可以通过长时间的练习来改善。
我大概总结了一下,做到以下几个方面,基本就能解决肢体不协调的问题
一、要学会模仿
你之所以会觉得自己肢体不协调,肯定也有过这样的疑惑,同样的舞蹈动作,为什么自己跟老师做出来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没有老师好看。其实,你做的动作,未必和老师的一样。所谓的“感觉”,主要是身体的一些微动作,胯的方向、腰的曲线、头的角度,胳膊、腿、手的摆放等。当你注意到这些细节,认真注意自己和老师的不同时,改进之后,你的动作,就会顺眼很多。这就是我说的第一点,要学会模仿。随便举个例子吧
上图中,大家做的都是一样的动作,但是我圈出的那个姐姐,就犯了我上边提到的至少两个部分的错误,就是腰的曲线和头的角度。如果她的腰再往后下一点点,头要往右再歪的多点,动作就会协调很多。
二、要形成肌肉记忆
当你学会了模仿时,接下来就是让自己的身体记住那个正确的动作的状态。对着镜子先单个的摆正每一个动作的造型,然后再把动作连贯起来,重复练习正确的动作。正确的动作做的多了,下次再做这个动作时,身体就会很自然的找到正确姿势的感觉。
三、要学会放松自己的身体
跳舞就是和自己的身体谈一场恋爱。在跳舞之前你要对自己充满自信。不要总想着自己肢体不协调,就觉得自己做的所有动作都不对。你只要跟着老师走,从最简单的动作开始学起,放松身体。也让身体享受此刻的感觉。
四、多想,多练
学而不思则罔,这点在舞蹈上也是同理。课堂上老师教的也比较多,你要多想想老师上课时讲到舞蹈动作,说的一些话。然后再想想自己是不是做到了,自己能不能找到那种感觉,之后再多加练习。熟能生巧,谁都不是天生会跳舞的。多练习,改变是一定能看的见的。与君共勉^_^
怎样看待幼儿园老师将孩子甩床上致轻伤获刑
法律意义上的“轻伤”,其实已经伤得比较严重了。
我们来看法律上对于“轻伤”的定义: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我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程度分级中找到“脊柱四肢轻伤二级”,印入眼帘的内容触目惊心: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g)骨骺分离……关于“脊柱四肢轻伤二级”不仅限于以上,我只是引用了最前面的五条,向下还有许多条。
这位老师把孩子甩成了“轻伤二级”,下手之狠,简直让人难以想象。
而这位老师何许人也呢?
判决书显示,王某,女,1989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http://news.163.com/17/1126/08/D45GN3KN00018AOR.html#f=post1603_tab_news又是一起低学历幼师酿成的事故,令人唏嘘。
王某辩解称系过失造成被害人受伤,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对其辩解意见不予支持。http://news.163.com/17/1126/08/D45GN3KN00018AOR.html#f=post1603_tab_news王某辩称“过失伤害”,显然是为了让自己可以降低惩罚。
根据我在网络上搜索到的消息,如果真的被判处“过失伤害”,那么对这位老师的判决将不以犯罪论处——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如果过失行为只造成他人轻伤,则不构成犯罪。因此,在本案中,区分是过失行为还是故意伤害就变得非常重要——
因为该老师是对孩子造成了轻伤,如果被判处为故意伤害,那就是犯罪;如果被判处为过失伤害,那就不是犯罪;而这将极大地影响到对这位老师的处罚和判决。
而这起案件的判决告诉所有的大人:
对于故意伤害罪而言,孩子和大人,一视同仁。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9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的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造成被监护、看护的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所谓的“过失伤害说”,往往会用这样的一种方式自圆其说:我只是想教训孩子,没想到下手重了,这是过失伤害。
中国法律和此案判决都证明了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以及,这种说法的荒谬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试想,如果一个成年人抓起另一个成年人,然后一个过肩摔砸在地上致其轻伤甚至重伤,然后打人者说我只是下手重了所以是过失伤害,这显然荒谬至极——我们都知道,这就是要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那为什么到了孩子这里,把孩子摔成轻伤,就可以用“下手轻重”之类的话去搪塞吗?
孩子也是人,也是公民。
在人面前,一视同仁。
我询问了一位法律专业的朋友,他明确地告诉我:
殴打孩子就是故意伤害。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我就是想打你。间接故意是:我想教训你一下,我疏忽大意了,把你打伤了;或者我过于自信不会打伤你,但还是打伤了。而所谓的“下手轻重说”还有一个荒谬之处,如果“过失”是因为“下手太重”,那么“下手不轻不重”的殴打和体罚难道就可以被允许?
即便没有导致轻伤以上那么严重的伤害因此没有以故意伤害罪论处,体罚孩子仍旧会遭到中国法律的严厉惩罚。
而任何针对孩子的体罚都是不被允许的。
拒绝体罚,是对孩子的保护。
而孩子也是国家公民,从这个意义上说,也也是对我们每个公民的保护。
希望我们每个大人都能引以为鉴。
好了,关于舞蹈协调性不好,怎么办和韧带不好的建不建议学幼师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k.oku6.com/12/113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