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自诉案件不能用速裁程序(为什么自诉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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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什么是刑事案件的速裁程序,哪些案件不能适用速裁程序
  2. 速裁程序判缓刑几率大不大
  3. 为什么自诉案件不能用速裁程序

什么是刑事案件的速裁程序,哪些案件不能适用速裁程序

在《刑事诉讼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使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然后会进行当庭宣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侯,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建议适用速裁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第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第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第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第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第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速裁程序判缓刑几率大不大

答:速裁程序判缓刑几率大不大,要根据是否符合缓刑条件确定。

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获得了当事人的谅解的,检察院可以提出缓刑建议。只能说刑事速裁程序审判有缓刑希望,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获得了当事人的谅解的,检察院可以提出缓刑建议。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为什么自诉案件不能用速裁程序

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自诉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参照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过程中,有意见建议增加自诉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的规定。经研究认为,目前对于自诉案件能否适用速裁程序,存在不同认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在针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中指出:“自诉案件由自诉人自行提起,案件没有经过侦查、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在开庭前很难判断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同时,自诉案件自诉人与被告人往往对案件事实等存在较大争议。

此外,由于没有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主持,也无法在审前提出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从这些情况来看,自诉案件是不适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基于此,本条未规定自诉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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