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为什么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而选择假离婚,以及为什么不建议假离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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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买房假离婚值得吗
为了买房假离婚,一是贷款利率能获得优惠,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高于首套房;二是少缴房产契税,二套房契税相当于首套房的一至二倍。然而,以几十万的利益,搏家庭的终身幸福,乃以大博小。有人曾经计算,一套300万左右的房子,首套房和二套房,利率和契税合起来大约相差50万左右。2018年1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43%,相当于基准利率1.11倍,目前二套房贷款利率多执行1.2倍基准利率,甚至更高。
在楼市调控,限购限贷的背景下,少数人为了眼前利益不惜以婚姻为赌注,最后弄假成真的例子比比皆是。记得前几年复旦大学教授为此对房产税此反对意见,认为房产税将“导致假离婚增加”,颇有误导社会之嫌。假离婚虽然复婚的概率还是很大,但是,亦有乘机“华丽转身”,喜新厌旧的事例。婚姻是一件非常神圣之事,如果以此作为“赌博”的筹码,亦是轻率之举,实属对婚姻的亵渎。2018年二套房契税新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以上数据未必权威,仅供读者参考。欢迎专业人士批评指正!
为什么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夫妻因为各种原因而选择假离婚
假离婚,是种让家庭关系处于危险举动。离婚,法律层面上,婚姻关系的解除,不受法律的保护。为什么假离婚呢,原因。一,假离婚,能带来一定利益,例如,重新买房首贷,出国移民,财产转移,避债务,等等。二,假离婚,出于某种设想或协议而假离婚,借此来重新调节彼此关系的一种手段,这是不理智和不成熟的思想,实际上,危险重重。
你怎么看为了买房假结婚假离婚的人
说到底还是为了钱;
受到国家政策限购限贷的影响;
于是大家为了买房买房,更是不遗余力的把各种方式都是用上;
假结婚假离婚只是一时的,为了获取更多的买房卖房指标而仅此而已;
驴老师认为这也是一种本事的体现,但是却不能拿出来宣传;
驴老师自己没有房子卖,也买不起房子,驴老师觉得很尴尬;
只能望着葡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
对于假离婚你怎么看
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我都不赞成这种行为。我身边有个同事,前年娘家拆迁,自己和老公是农村的,同事的户口搬到男方去了。当地规定是要户口在本地的才能分到房子,一听到这个消息,同事的老公就主动提出假离婚,后来就办理离婚手续了。后来,同事在娘家分到六十平的房子后,认识了当地一个分了七八套房子的也是离婚的男人,和这个男人结婚了,原来的老公带着一个孩子过。不好判断谁对谁错,总觉得愿意假离婚的人是把他们的目的看的比婚姻更重要,是拿婚姻在冒险。有的是为了买房子,有的是为了孩子学区,有的是为了拆迁,一些数据表明,有百分只能但愿那些假离婚的都还能再领证吧。一旦离婚了,法律可不认真假,就不保护你们的婚姻了。下面附上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一般而言,虚假离婚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通谋离婚,二是欺诈离婚。通谋离婚,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通谋离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双方当事人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不符合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2)双方当事人以离婚为手段,以达到共同的或者各自的目的。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而多生子女,为了逃避债务,为了两边享受分房或购房的国家优惠政策,为了给子女办理农转非户口等等。
(3)双方均有恶意串通离婚的故意,共同采取欺骗或者隐匿事实真相的方法,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以违法获取离婚登记。
(4)通谋离婚一般具有暂时性,待预期目的达到后,双方通常会按约定复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弄假成真,离婚后置原先的约定于不顾,不愿复婚或者与他人再婚,从而容易引起纠纷发生。
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欺诈离婚具有以下特征:
(1)这种离婚是欺诈方的真实意思,而受欺诈一方并无离婚的真实意思。另一方同意离婚是基于对方采取伪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所致。如果知道真相,不会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欺诈方的目的在于骗取对方同意离婚,以达到离婚的目的,因而并无复婚的意思,而受欺诈方却期待目的达到即行复婚。
(3)受欺诈方既是受害人,又与欺诈方共同欺骗婚姻登记机关。假离婚既可以发生在登记离婚程序之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离婚程序之中。前者为假离婚登记,后者为假离婚调解协议。但现实生活中以通谋离婚为多数。假离婚有什么危害
法律虽然赋予公民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即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也就是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有权提出离婚,任何人不能加以干涉。但任何权利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个体的自由必须存在于社会秩序之内,任何个体追求个人的利益冲破了秩序的允许界限时,就会受到限制。离婚自由的权利同样应受到限制,这点在《婚姻法》的条款中也有具体规定,处理离婚的机关在实践中更应当慎之又慎。“假离婚”现象的存在与蔓延,滋生于当前社会诚信水平不高、社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大背景之下,同时又反过来对构建和谐社会构成威胁,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有损法律尊严,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假离婚”是对我国离婚法律制度的破坏,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假离婚”破坏了合法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一些“假离婚”的当事人离婚后长期非法同居,成为一股冲击婚姻法律制度的暗流。“假离婚”也阻碍了计划生育这一国策的贯彻落实,产生了消极的社会影响。本文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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