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开发商的备案价不能公开和公视(开发商按备案价不卖房子怎么办)

房价大涨大跌都要管控 新房售价不得低于备案价的85 备案后6个月才能申请调价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为什么开发商的备案价不能公开和公视的问题,以及和不建议买的开发商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全款买套新房,钥匙拿到了,但开发商一直不肯签合同,有风险吗
  2. 为什么开发商的备案价不能公开和公视
  3. 商场商铺还值得投资吗
  4. 开发商拒开发票国税局有强制执行吗

全款买套新房,钥匙拿到了,但开发商一直不肯签合同,有风险吗

全款买了套新房,钥匙拿到了,但开发商一直不肯签合同,应该说是有风险的。相关的意见分享如下,供参考。

第一、你这种操作,问题在哪里?

01、正常的操作模式

先了解楼盘的一些情况,比如,投资人是谁,谁来开发,什么时候交房,有些什么配套,售楼部卖房的手续齐不齐全,有没有“五证”?等等问题。

对楼盘的情况了解了,认可手续合法了,房子自己看得上,配套也完善,买下来生活以后也方便,才能进一步谈买卖房子的合同细节。

合同细节谈妥了,没什么遗漏了,全款买房的,可以先交定金,回去再考虑下,也可以不交定金,直接签商品房购销合同。

商品房购销合同签完后,开始交钱,交了钱要等着拿发票或收据,拿到票据后,督促售楼部尽快办理网签备案,拿到经过网签备案的合同,拿到房屋钥匙,基本风险才解除,剩下的就是办房产证,拿到房产证后,买房的风险才能说没有了。

02、分析你买房的流程问题

你在背景信息中说得也少,多的也就不分析了,只说关键的。

在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一定要先签落实楼盘的手续,没有问题了,再谈合同细节,能接受合同条款了,才能交钱!而准备贷款的,一定要先落实贷款手续能不能办?落实准后,才能交定金、意向金、首付款之类的!这个顺序千万不要错位,不然就要吃亏,也没有主动权。

也就是说,你现在不清楚楼盘的手续是不是完善的,也不清楚合同内容中有没有自己无法接受的,当然也不清楚这个房子除了卖给你,还有没有卖给别人?这些都是问题。

第二、目前,你面临的风险可能会有哪些?

以下这些风险,可能会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要注意落实,重视起来,但也不应过于担心。

01、开发商把房子抵押了,可能面临还不出来贷款,房子被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

开发商为什么不愿意跟你签合同?

是他没办法签吗?可能吧。但从一般理解看,可能是开发商已经将卖给你的房子以网签的方式抵押给了债权人融资啦。

这种情况也是常见的,就是开发商缺钱了,把部分房子以网签的方式抵押给了机构或个人,融资来解决流动资金的问题。

在这个融资过程中,开发商也不愿意错过售卖房子的机会,毕竟,最终把房子卖了才是终极目标。但这个时候,不管是法律规定上,还是操作层面,开发商都是没有办法跟你签合同的,因为已经将这个房子网签给了债权人。

所以,你交了钱没签合同,但钥匙已经拿到了,交钥匙只是安抚,真正的风险是在房子上,开发商要是破产,或者还不出来钱?你没签合同,怎么证明你买了那个房子,后期怎么保护的房屋权利?法院要执行房子的时候,你拿什么证据跟法院说你买了那个房子?

02、开发商一房二卖,并且你是二卖的那个

目前看,主动一房二卖的开发商很少,往往是这个房子之前已经卖给了其他人,但别人要退房了,手续还没有办,这个时候有人要买房子的话,开发商会提前卖,在这时,就往往不会签合同,只收钱。

目的在于规避违约责任。不签合同,只收钱的话,就算开发商实际上违约了,但你也难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即便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合同关系,但无法拿出违约责任的约定,也往往没有办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开发商面临的最坏结果可能就是把钱退给你,违约责任是无从谈起的。

为什么要规避违约责任?

这其实是个备胎计划。万一之前那个买家最后反悔,不退房了,但双方之前已经签了合同,网签了,那怎么办呢?要么让你换房,要么让他换房,总之有人得换房,但两个买家都被开发商套住了,开发商的利益最大化了。

03、楼盘手续有问题,入住没问题,但产权证可能短期内拿不到

有些楼盘,即便能把钥匙交给你装修入住,但楼盘的手续可能都还是有欠缺的。

比如,本地有个楼盘,2010年开始建盖,2016年开始交房(私自交房),现在入住的人大概有一半左右,到现在楼盘的手续依然是有问题的,差了些土地出让金,规划也有违规的地方,业主住了几年了,楼盘的手续都还没完善。

但是,这家公司已经濒临破产,土地出让金没法补齐,其他手续拖着办不了,你说坑不坑?

04、装修打水漂

通过上面的分析,应该可以知道,付了钱,拿了钥匙,也可能拿不到房子,这种风险是现实存在的,但放在你的个案上,不一定会真正发生。

如果真的存在上面前2种情况,交了钱,拿了钥匙,还投钱装修了房子,万一腾房的话,你的装修损失怎么办?没有签合同,你怎么主张权利?

因此,没有按照正常的购房流程走,面临的风险就很大,也是现实可能发生的。

第三、你该怎么办好?

01、尽快督促开发商签书面合同,并且网签备案

签了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情况时,才好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维护自己的购房权益。

网签备案的话,更多就是为了防止一房二卖,加强住建部门对房产交易的监管,出现问题时,还有可以帮忙主持公道的人。

02、如不能签合同、不能网签备案,建议退房退款

开发商不能签合同,不能网签备案,可能是手续上暂时不能办,也可能是手续上暂时不方便办。不管是哪种情况?对买房人来说,风险都是难以化解的,容易成“炮灰”,就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及时退房退款,在风险出现前及时撤离。

03、尽量不要装修房子

意识并预见到可能存在的风险,还要进一步增加在房子里的投入,无疑就是不明智的。

比较稳妥的做法,还是等购房手续有一个准确的说法,拿到相关的手续后,再来装修入住,不然的话,风险来临,自己的损失就扩大了。

04、尽量不要出租

这个道理跟上面装修是一样的。

自己跟开发商之间的手续都还没搞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增加第三方进来,要是对方投钱装修房子,比如,酒店公寓之类的,那你将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这边跟开发商没签合同,无法将自己的违约责任转嫁给开发商,你就走远了!

综合全文:

目前看,你购买商品房的行为违反了正常的交易流程,将自己的主动权丢了,将自己置于风险比较大的境地,有些冒失了!在生米已经煮成熟饭的情况下,建议尽快落实手续,督促签购房合同和网签备案,如果签不了合同,理智些的做法还是尽早退房退款,走为上!

为什么开发商的备案价不能公开和公视

公示实际的意义对购房者来说作用不大,开发商只要开发出好的产品,不愁出售!打折是肯定的,要不怎么给客户台阶下,毕竟现阶段东家还是占主导优势地位!

商场商铺还值得投资吗

一、投资商场商铺后悔死了---商业过剩

中国社会的主流是城镇化、都市化,这是大趋势和主旋律。但是在城市化扩展的进程当中,越来越多的城市患上了“商业成瘾综合症”,商业成为这些城市升级和地位的支撑产业。有些心急的企业,为了迎合城市的需求和形象疯狂地拿地,各种综合体和商业广场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不顾城市发展的规律,最终商业严重过剩了。买到这种商铺的业主,在这样畸形的生长环境之中,还能健康地成长壮大吗?

二、投资商场商铺后悔死了---互联网冲击

吃个饭可以点餐,买件衣服网上逛可以选择的更多了,甚至于买包烟买瓶水网上功能都能实现,实体店的功能被极大地弱化。在工业时代里,商品主要通过商铺的渠道来进行销售,商铺成为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商铺的价值显而易见。但是近些年来,互联网销售模式让人们坐着家里就能享受到玲琅满目的商品,送货上门的服务。天猫网、京东、拼多多等等电子商务功能越来越强大,也越来越便捷,买东西不再存在商圈和地域区别了。人们对于商铺的依耐性正在逐年降低。所以不论是哪里的商铺都能被互联网冲击到,升值空间也极大的降低。

三、投资商场商铺后悔死了---开发过度的商铺

城市中除了大型的综合体商圈,也有很多临街店面和住宅商铺。对于老百姓来说住宅商铺尤其受到投资客的亲睐,因为此类商铺投资小,操作简单。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住宅小区商铺的建设比例是不能超过8%的,建多了肯定过剩,试想下一个小区只有那么大的人流,处处都是店铺,哪来的生意呀。经营者赚不到钱,商铺租金自然也就上不去,店铺多了升值空间自然也上不去。

以上就是关于“投资商场商铺后悔死了,不建议大家投资商铺的三大理由”的相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投资商铺不能否认的是很多人赚了大钱,但是有更多的人却是开着保时捷投资进场,最后推着捷安特潸然离场。

开发商拒开发票国税局有强制执行吗

谢谢邀问!针对提出的问题,国税局不能强制执行。回答如下:

先确定一下问题的性质。

因举报开发商而遭到开发商报复,属于买房人与开发商之间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类民事案件,属于仲裁或法院管辖范围,不属于税务机关管辖范围。

再确定个案不具有普遍性。

开发商的楼盘,开发商针对一个购房人拒绝开具发票,同时,对其他买房人正常开具发票,不存在偷税漏税或拒绝税务清算问题,单独一张发票问题,并不影响整个项目的完税和房产登记备案,该问题不具有普遍性。

拒绝开具发票违约成本小。

与其说开发商拒绝开具发票违约小,不如说开发商拒绝开具发票收益增加。如果楼盘房价上涨了,开发商拒绝开具发票的违约成本是支付违约金,最坏结果是退房。涨价的楼盘,个别购房人退房,对开发商而言是好事,可以卖个更高的价钱。

没有发票买房人进退两难。

其实,是买房人压根不愿意退房,也不想要几个子儿的违约金,而是希望开发商尽快开具发票办理房产登记备案手续。发生这种情况,买房人进退两难,退房亏大了,不退房无法备案,结果是无法交房入住。

和为贵好商好量解决问题。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开发商也是人,与开发商加深沟通消除影响,给开发商一个台阶下,相信开发商也会冰释前嫌,会尽快开具发票。

目的是为了开具发票尽快登记备案,要里子,不要面子,也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协商解决问题,乃为上策!

如果实在无法忍受,通过合同约定的诉讼方式解决,也是买房人的权利。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亚楼市新规 商品房备案均价不得超过近期网签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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