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丈夫经常家庭暴力,我要离婚可男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做这个问题,男的不建议我离婚怎么办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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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经常家庭暴力,我要离婚可男方不同意,应该怎么做
婚姻如果有了暴力出现,应该对家暴零容忍!
无论身体暴力或者精神暴力,只要在婚姻中发生了,它也许频率不高,但它是一个漫长的摧残过程。最初你可能意识不到自己身处危险当中,当你意识到的时候已经难于脱身。
你已经放弃沉没成本,但男方还不同意离婚,从心理角度来说,家暴的目的不是为了打人,而是为了控制别人,很多家暴男在妻子面前十分蛮横,他们以为在家里发泄情绪是相对安全的,不会受到任何制裁。
如果你姑息放纵家暴行为,丈夫感觉家暴是不用付出代价的,那他就会迅速变本加厉。必须拿起合法武器保护自己,只有让施暴者遭受打击和制裁之后,才有可能扼制他们的行为,让他们收敛和改变,如果你姑息了第一次,那么肯定会有第二次以及无数次。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在遭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居委会反映;
2、向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反映;
3、向司法部门反映;
4、向公安报警
因为对方不同意离婚就隐忍,是一个愚蠢决定,放弃自己的健康幸福,一个女人要敢于摆脱家暴男,敢于自我纠错,敢于改变不幸的婚姻生活。在家暴发生时,要尽量避免生命危险,家暴发生后要保留好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自我保护,修正人生,是每个女人都应该不断学习的必修课!
法院判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不到庭,怎么办
你好,这个要看是原告不到场还是被告不到场,二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
离婚案件中原告不到场,一般会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的案件,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可以视为原告本人亲自到庭。
但是,离婚案件因为涉及到当事人婚姻、子女和财产等重大问题,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到场,特别是作为启动程序的原告方。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离婚案件,除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本人亲自到场外,原告均应亲自到场,并可以委托一到二位诉讼代理人一起出庭。但律师等诉讼代理人,是无权代当事人处分身份关系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中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一般将作为撤诉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如果撤诉或者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可以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被告起诉离婚的除外)。
当然,前述法律也规定了例外情形,即法定的极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不出庭,但也需要提交书面意见,所谓特殊情况,一般身患重病无法行动、或者因为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
离婚案件被告不到场,可以缺席审理和裁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根据这一条规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经合法传唤不到庭的,不影响法院的审理和依法裁判。合法的传唤,包括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按规定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已经合法传唤。
被告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不到庭应诉,一般会视为放弃了答辩、举证、质证、辩论、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
当然,法院缺席审理和裁判,也不是毫无根据的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作出裁判还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特别是像离婚这样的案件,涉及到当事人身份关系以及子女和财产的重大利益,即使被告不到庭,法院也会很慎重。如果原告没有特别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有了妥善的安排,即使被告没有到庭,法院也可能会判决不准予离婚。
不过我们也遇到一些被告不到庭,法院一次就判决离婚的案例,这些被告不到庭,法院一次就判离案例主要有以下几种:
有一些是原告提供的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失联多年;有一些是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几年没有互相来往;也有一部分,法院当面送达给被告以后,被告故意不出庭,法院直接采信原告证据并支持原告诉请。一些离婚案件中的被告,会持有这一种观念,认为离婚案件只要不到场,法院就拿他没办法。殊不知,在被告不到场的情况下,如果法院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可以缺席判决离婚的。
而离婚案件一旦判决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后,对于离婚这一部分判决内容,是不可以启动再审的,也就意味着该部分内容,连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错的机会都没有了。
因此,建议当事人还是要珍惜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以免吃亏,悔之晚矣。
法律无处不在,欢迎关注@文金发律师,多学法,少吃亏。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耗着,该怎么办
怎样能最快速的离婚?
这是一个我被问的最多的一个问题,几乎每个迫切离婚的当事人都会提到。
离婚可以分两种,双方协商离婚和由法院判决离婚。
一般人离婚都不愿意上法庭,尽量协商。我接触的当事人经历的协商过程有的几个月、几年、甚至十几年最终双方都麻木了,最后还是找到律师要诉讼解决。但是我统计过经手的离婚案件,有一半以上还是调解结案了。为什么当事人协商很多年都没有结果,由律师介入或者到法院却能解决呢?原因是当事人协商的态度、方式、方法不对。
我总结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双方情绪化,爱翻旧账,爱计算感情账,无法理智的协商。双方从亲密的关系走向反目,当事人的情绪都是很复杂的,中间有复杂的感情纠葛、太多的恩恩怨怨,很难理智的谈离婚,往往不自觉的就算起了感情账,谁亏了谁,谁欠了谁。很多时候都以争吵结尾。我建议当事人要调整心态,每个人心里都本账,旧账是翻不完的,会让关系越闹越僵,矛盾越来越大。至于情感账,谁亏欠了谁,没办法计算。感情这个东西没法衡量,在意可以是千斤重,不在意什么也不是。两个人感情好的时候,舍不得对方受一点委屈,没感情了眼泪流成河也可以视而不见。这个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尤其对于比较感性的当事人。
我建议可以找都比较信任朋友、亲戚或者律师做调解。
二是双方对离婚没有法律上客观正确的认识。孩子归谁抚养,抚养费该怎样计算?夫妻共同的财产怎样分割?双方首先需要了解法律上客观的分割标准,再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这点比较容易解决的,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虽然很多人都希望协商,但协商解决的前提是双方都得同意,实际上很难的,有的人明白自己的要求在法律上是过分的但认为对方亏欠自己要这些还弥补不了自己所受的伤,甚至有些当事人的条件被满足后接着再提出新的条件。
我曾经代理的一个案件,两个人结婚两年也没攒下共同的财产,男方提出离婚,起初女方要30万安置离婚的生活,男方答应后,女方又改口要男方付首付买套房子,房子也买了对方又要给房子配一个车位。女方抓住男方急于离婚的心态,条件越来越高,男方急于离婚一步一步的妥协,两个人僵持了一年多也没有结果。男方最终因为无法满足不断变化的要求,找到我寻求帮助,我建议男方终止协商,法院起诉离婚,这个案子很快就达成调解了。
所以能否协商成功跟每个人的要求、性格、想法以及协商的方式、方法有很大关系。没有策略的协商只会耽误时间。协商阶段是最容易浪费时间的,除了上面所说的协商需要讲究方式方法以容易浪费时间的,除了上面所说的协商需要讲究方式方法以外,我建议给协商确定一定的期限,达不成一致意见尽早起诉,诉讼阶段还是可以继续协商的。
法院诉讼离婚,法律规定的案件审理的程序和时间,当然有部分被告会恶意拖延时间,当事人就不用担心了,律师会跟法官及时的沟通交流,以求尽快的结束案件。
有人说结错婚就有如“上了贼船、跳进了火坑!”,那很多人急于离婚的心态就犹如急于“跳下贼船,跳出火坑”。但着急不能仅是心理上着急,而是行为也要跟的上,采取合适的方式方法,希望这篇文章能对您有所启发!
老公提出离婚,我应该怎么办
应"悟空小秘书"邀答!
老公要和我离婚了,我该怎么办?有什么建议?
你没有诉说为什么老公要和你离婚?你问心,自己有没有错,如果老公抓住了你的把柄,那谁也帮不了你,只能听任老公发落,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对老公提出离婚,什么内情都可调和,唯独他当陈世美了,在挽救无效的情况下,那也没有好果子让他吃,他是要的享受,你让他享受吗?你让他好过吗?你让他活吗?陈世美不认前妻还要加害妻儿,皇帝也救不了他的命,这生物界就这生存法则,狠的就怕不要命的。
我从小记得,家族里有对夫妻,男的美男子,在徐州煤矿,嫌老婆不漂亮,一年到头不回家,老婆忍受孤独,在家伺侯公婆,男的终于耐不住了,离婚,可老婆是个铁嘴,法庭上没有人能剥倒她的理由,这男的离不成就冷老婆,坚决不回家,他仗着有单位,这时老婆已下狠心,让你去享福,一脚来到徐州矿务局找领导,征服不了你这负心汉住矿务局懒着不走,最后领导主持公道找到他,两条路任你选,一是安排老婆住你这儿,二是卷铺盖回家种地。谁肯丢饭碗?他还屈服了了强大政治攻势,终于第二年生了个儿子。
为什么过去离婚少,这就是工农干部的政治思想纯洁,他们主持正义。现在一对夫妻动不动离婚,一个开口离,一个离就离,你以为只能在你树下可吊死?他们谁有责任感?谁去管儿女的培养?谁还管父母的感受?结婚草率,离婚草率,就把婚姻当儿戏过家家,都认为二水三水可能要比一水好?
看了以上说的你有启发吗?你问有什么建议?只要你没有原则性错误,他要离没门儿、离不离只能由你说了算!你若无能经营婚姻,无法把持住婚姻,那别人怎么帮你?
谢谢你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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