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关于食物中毒的安全常识和食物中毒冷知识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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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一般赔偿多少
食物中毒,即人身受到损害。法律对赔偿的项目,计算标准是法律规定的,但计算基数只能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因此,具体的数额是无法一概而论的。比如东南沿海与西北地区,赔偿的数额肯定是不一样的。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食物中毒一般都是多长时间发作
根据毒性大小,根据人体消化吸收时间,在1小时左右就被人体吸收了,至于症状要看毒的类型,如果毒性较弱,可能表现的不会特别明显。有毒食物那么通常都是在半个小时以内出现症状出现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头痛等一些症状。
我国对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法律依据、基本内容和原则有哪些要求
食物中毒调查处理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食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GB14938-94),以及有关法规、条例和地方性有关规定等实施。
主要是明确情况、作出正确的诊断、处置病人、调查原因、处理食物,对肇事人员(法人)进行或协助进行卫生的、行政的和法制的善后处理。食物中毒调查处理的原则要求一是提高工作方法的科学性,即一切结论、结果都是翔实的,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的;二是工作合法性,即一切调查处理工作都是有法律根据的,即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规定之内,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三是工作的有效性,即切实解决必须回答的问题。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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