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知识关于庭审?常见的庭审发问(庭审的几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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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冷知识关于庭审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常见的庭审发问,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冷知识关于庭审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1. 庭审笔录需要公诉人签字吗
  2. 集中旁听庭审的意义
  3. 三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建议

庭审笔录,不需要公诉人签字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笔录;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第二百三十九条法庭笔录应当在庭审后交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证言、意见部分,应当在庭审后分别交由有关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前两款所列人员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当记录在案;要求改变庭审中陈述的,不予准许。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旁听人员聚精会神,认真观看庭审过程,“零距离”接受以案释法,“面对面”感受法律威严,聆听了一场震撼人心、具有实效的法治课,在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达到了良好效果。

第一,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细分法律保护对象。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我们应该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因此,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商标法、专利法随之产生。由于知识产权自身的特殊性,我们对于计算机软件和电影作品出租权的保护,应该被视作一种独立财产权,减少由于侵权行为的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明确知识产权的立法权,应该由国家制定。由于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领域属性,一般都以一个国家的领土为划分界限,因此,应该由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专利申请费用等作出统一规定。国家还应该对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解决程序及费用征收方面作出规定,按照相关原则对于地方关于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进行统一清理;

第三,完善知识产权的审判组织机构,加大审判官的培训力度。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关于知识产权的纠纷案件也在逐渐增多,必须在高级法院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审判组织机构,同时加强对审判观知识产权方面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审判官的专业技能水平,从而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专业性;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冷知识关于庭审和常见的庭审发问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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