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出现过人吃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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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关于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出现过人吃人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什么吃人肉手会抖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有点恐怖,怎样才可以防止自己被人肉搜索呢
  2. 苏州查某某杀害丈夫后放冰柜容易败露,为什么不选择抛尸
  3. 成龙和阿汤哥相比,谁的人肉特技水平更高
  4. 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出现过人吃人吗

有点恐怖,怎样才可以防止自己被人肉搜索呢

怎么防止自己被人肉搜索?那么我就谈谈一般都有哪些人肉搜索手段吧,以此提醒大家如何防止被人肉搜索。

用一张照片查出你的详细地址

现在的智能手机相机设置里一般都会有这一项设置保存地理位置信息

建议关闭,如果你打开了该设置,别人就可以很轻易的使用元数据查看软件,用你手机拍的照片查到你的很多信息,包括GPS(精确到很详细的经纬度,可以查出你的具体位置)、相机镜头信息、拍照时的参数、手机的参数信息等等。

通过数据抓包查到你的IP地址并查到你的地理位置

就拿QQ语音电话来说,使用数据抓包工具就可以获取到你与对方拨打语音电话时的数据,这个数据中就包含里你和对方的IP信息,最重要的是不管对方是否接听你的电话,但是数据已经在传输了,所以也能成功获取到数据信息,而且这种教程百度一搜一大把,操作起来简直没难度。

既然已经知道了你的IP,那么就可以通过IP地址查询工具查到你的大致地理位置信息,获取IP地址的方式还有很多,比如通过电话号码也可以查到IP地址。

通过的你邮箱或者手机号查询你的注册信息

如果对方知道了你的邮箱或者手机号,通过这个网站就可以很轻易的查询到你注册过哪些网站,不过这个网址下面提示可以屏蔽对我的搜索。

通过支付宝查询你的姓名

这是我在支付宝转账功能里随便搜索的一个手机号,就可以看到他在支付宝完成了实名认证而且没有设置隐藏自己的真实姓名,很简单我就查到了,所以大家的支付宝一定要设置隐藏真实姓名。

如果向对方转账,支付宝大额转账提示补全姓名进行验证,这总都是让你填姓氏,运气好很快就能破解,这样就知道了对方的姓名。

以上方式都只是人肉搜索中最简单的操作了,是不是已经很恐怖了,只要你使用互联网,你就一定会留下痕迹,所以安全地上网才是防止人肉搜索的最好办法。

一些建议:

不要注册所有网站都用同一个昵称;不要在任何网站上公开你的QQ、微信、电话号等你以为不重要的个人信息;对任何涉及个人信息的东西一定要谨慎而为之;......

声明:以上操作只是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晰地认识到人肉搜索是多么恐怖,多么无处不在,提醒大家如何防范人肉搜索,提高大家的网络安全意识,请大家务必不要对他人进行任何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最后,如果大家有更多防范人肉搜索的知识请在评论区分享一下,如果觉得我的分享对你有帮助,不妨点个赞或者转发出去让更多人知道!

苏州查某某杀害丈夫后放冰柜容易败露,为什么不选择抛尸

苏州一位妻子查某某杀害丈夫后藏在冰柜里,或秘密拋尸,无论怎么做,都一样容易败露。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枪口,但这个案件值我们深思,无论那种藏尸方法,容易败不败露,应该与人有关、负责任敬业、专业平水高的,容易败露,案件就会早侦破,不负债任、不敬业可能永不会败露,破不了案。

一个这么大的活人失踪近一年半肯定会引起亲戚家属和朋友同事的注意和怀疑。按常理来说,丈夫失踪十五个月,妻子难道无动于衷?真的没有道理,丈夫失踪一二个月,妻子肯定会急得像无头苍蝇到处乱找,首先是双方父母和兄弟姐妹,然后是亲戚朋友同事和丈夫上班的公司企业,最后是报案。

丈夫失踪,妻子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若无其事,没有报案,肯定不正常,肯定会引起注意的。而有反侦探能力的人反而会去主动报案,来迷惑警方,以逃避法律的严惩。

查某某的丈夫失踪一年前,其家属有过四次报案,都被警方以必须由配偶来报案为由拒绝立案,难道死者的亲生父母都没有资格报案?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而查某某以老公外出挣钱躲绩为由拒绝报案,毋庸置疑,这肯定有猫腻,难道不值得警方怀疑吗?不值得警方立案查明真相?从警方的侦案的专业水平来看,不应该不受理死者家属四次报案,难道警察又是临时工?

临时工嘛,没有责任心,不敬业,不专业,懒惰,喜欢向钱看,无利可图的案不接。

为什么谎言总是被人们相信?而真话反而没人相信,许多事往往被假象迷惑,如没有及时发现就会造成不小损失。如果普通老百姓会犯这样错误是情有可原的,但警察犯这样错误那就说不过去了。警方在破案中能从假象中寻找一些蛛丝马迹,从而破案。苏州杀人藏尸案警的做法,令人费解。(谢邀)

成龙和阿汤哥相比,谁的人肉特技水平更高

这个问题是在问,成龙和阿汤哥谁更不要命,谁能不用替身,以身试险参与高难度的特技拍摄之中?这个问题很有意思,这就给大家一一举例道来。我觉得,成龙因为是纯牌武师出身,在身手和功夫实力上是可以赶超一下阿汤哥的。要拍那种人与人之间真打实斗和肉搏型的动作场面,可能成龙拍出来的效果会更逼真,更有看头。

我印象最深的是《天将雄师》里的一个场面——成龙和林鹏在沙漠对打,林鹏甩着一根长鞭,成龙就巧妙地变换身形、腾挪移转,愣是让柔软遒劲的长鞭无法近身于他。

整套动作设计特别精巧、有趣,若非成龙有精深的功夫底子,着实很难严丝合缝而精准地完成那些复杂的动作,使整个场面的呈现效果很好。

相对而言,阿汤哥可能不会有太大的功夫动作发挥空间,也不会给他太多这样的镜头。

但说到利用高科技,在危险场面拍摄上表现出来的那种人肉特技水平,我觉得阿汤哥更厉害些。

虽然两个人都很拼命,场面一个赛一个的惊险,并敢于在任何高难度和高危险性的场面拍摄中一显身手,也着实让观众为他们捏一把汗,唯恐他们一个不小心,从高处掉下来,或被某个危险的道具弄伤。

成龙在《警察故事》里的那场跳吊灯戏,阿汤哥在《碟中谍6》跨越大厦时狠狠砸在墙壁上等镜头,都是足以留名动作片青史的经典场面,也都是他们亲身上阵完成的。

但阿汤哥是“拼命三郎”呀,这可是影视圈内一致公认的事实,成龙也不得不服老呀。

比如:

拍《大地雄心》时,阿汤哥愣是学会了拳击和骑马,还成为了个中高手。

拍《最后的武士》时,自己用日本刀互相近身对打,刀刃贴着眼睛就过去了。

拍《碟中谍6》时,他又特训了一年。

还有许多事实都不一一例举了,就这些是不是令我们的小鲜肉们汗颜啊。

当然了,他们在电影拍摄中,肯定在某些场景中也是要用到替身演员的,但据说为了让场面更逼真,在许多高危险性的拍摄上,两名演员都执意要亲身上场。

其中《碟中谍1》中,阿汤哥从空中吊着下去,而身上只吊着两根钢索,并尽力保持平衡完成动作的镜头,也全都由他自己完成的哦。

这样的敬业精神确实让人佩服,所以他们能成为世界性的演员,不是没有道理的,电影的成功好看也是他们用心血和生命风险换来的,实在是让人服气。

最后,作为阿汤哥的迷妹,我认为成龙和汤姆克鲁斯虽都是动作片明星,但阿汤哥比起成龙来,在??电影涉猎的类型上??还是更广泛些。他不仅能??出演《碟中谍》系列这样的含高难度特技的动作片,??也能出演??比如??《雨人》、《壮志凌云》的那种商业片,从艺术造诣上来说还是阿汤哥更胜一筹哈。最后,啥都不说了,来一起欣赏下阿汤哥的盛世美颜吧......拿着碗接住口水哈哈!

(电影烂番茄编辑部:恋小暖)

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出现过人吃人吗

如果是县档案馆记载的你相信吗?本来呢我是不太信的,但是当我看到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县长的一个回复后…信了一半吧。

2011年之前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档案馆一份档案中纪录了一起惨绝人寰的案子——大饥荒时候父亲亲手将还在学走路的亲生儿子分尸后和萝卜放在一起煮,照片记录下了案发被捕后当事人刘家远以及他还没来得及吃的儿子的影像…

不好意思,照片不打码是发不出来的,可以去百度搜,不过劝你尽量吃完饭后去搜…这是组6张照片合在一起的合照。

左上第一张就是惨案中的小孩,据说当年刚满1岁半;右上第一张是刘家远东窗事发被捕后和自己死去的儿子残肢合影,他的儿子就装在他右脚边的簸箕和锅里,已经被分尸煮烂,但是拍摄的时候人们让他把自己儿子的头颅、四肢取出来,头放在两块砖头上,四肢分散摆开成人型;右中是右上第一张的放大图片;而右下是还没取出小孩残害时俯拍那个簸箕(锅)的角度。

这的的确确是记录在澧县档案馆的事件,其中还有一篇关于这起案件的文章挺有名的,但是文章太长了,所以我就不贴出来了。简单说一下就是案子发生在大饥荒时代,从文章中的描述来看是发生在1960年,这家人因为太饿了,小孩子也没得吃,他就决定吃掉儿子后再自杀(文章中说是他被抓后的供诉)。而当地警方接到邻居两兄弟的举报后还没等他开吃就冲到他家将其抓获,为了警示社会才拍下这些照片,随后刘家远还被示威游行,最后枪毙了。(下图是传说中的报案人两兄弟刘生涛、刘生清)

大概的事情就是这样,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澧县真有这个档案,2011年11月2日被群众举报后澧县县长还发了一个“道歉话”并删除了这份档案。

举报人是一位叫做吕X的,他在举报信中说:

最近一组照片在网络和微博上流传,据说是贵县档案局发布的,是3年困难时期在澧县发生的父亲将儿子杀死割肉充饥的内容,照片残忍残酷,但从照片上看其穿着不像是建国后的衣着,请县领导证实此事。首先不知道此事是否真实,其次如果真实(他打错了字,应该是“真是”)这样残酷的内容也不适合公开,我对贵县档案局此举表示不解。

澧县县长信箱的回复是:

网友:您好!经我办向县档案局核实,您所反馈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已将不宜内容删除。

澧县县长热线。回复时间2011年11月3日8:58:35。

我还特地去截了个图…

虽然说人证(举报人)、物证都有,但是我也还是有点怀疑的!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不是衣服,衣服我看不出来…

第一,我在想,哪家公安局破案后会让犯人和受害人这样合照的?摆拍?

第二,再怎么饿树根都没了?老鼠都抓不到?1960年别说老鼠,老虎都有吧?能饿成这样?我反正不太信!

第三,有网友在港台地区的报纸上也看到过这个新闻(因为是繁体字),会不会是港台地区的媒体造谣?他们本来就爱干这事,尤其福建对面那口井里的媒体。

因此,我有一个怀疑,会不会是当年的特务故意制造的栽赃事件?那个年代本来大陆特务也多,他们不是非常善于抹黑、栽赃我们么?那时候更是猖獗。这个可能性也是有的…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在现实生活中真的出现过人吃人吗和为什么吃人肉手会抖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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