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LOL里卢本伟为什么会混到现在这个地步,以及大官人为什么被黑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LOL里卢本伟为什么会混到现在这个地步
就是玩吃鸡开辅助,被网友说开挂,他不承认态度还非常嚣张,碰到一个比较执着的网友实锤了,这件事闹的还挺大。最后禁止卢本伟进入直播界了。就是这一局杀了29个
孙二娘做人肉包子,为什么吃饭的客人没感觉到口味不对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看看武松怎么发现是人肉的。
书中写:武松取一个拍开看了,叫道:“酒家,这馒头是人肉的,是狗肉的?”那妇人嘻嘻笑道:“客官,休要取笑。清平世界,荡荡乾坤,那里有人肉的馒头,狗肉的滋味。我家馒头积祖是黄牛的。”武松道:“我从来走江湖上,多听得人说道: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那妇人道:“客官,那得这话?这是你自捏出来的。”武松道:“我见这馒头馅内有几根毛——一像人小便处的毛一般,以此疑忌。”
看看,武松之所以能够识破,主要是2点。
第一,武松早就听说过孙二娘这处店铺,是江湖有名的黑店。
如果不是听过这家黑店杀人卖包子,武松说不定也变包子了,毕竟鲁智深武功这么高都被放倒了。
第二,孙二娘这伙人做人肉包子水平不够,让武松竟然吃出几根阴毛。
大家可能不知道,人类的阴毛是比较特殊的,其他任何动物没有类似样子的毛。
如果是混入几根头发,还可以说是狗毛、猪鬃之类,但这种阴毛就是人类独有。
所以武松一眼就识破了,知道这是人肉包子。
张青和孙二娘一伙,其实是丧心病狂的歹徒。
张青自己说:城里怎地住得,只得依旧来此间盖些草屋,卖酒为生;实是只等客商过住,有那些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小人每日也挑些去村里卖。如此度日。
大家看看,一般黑店是谋财害命,将客人弄死了以后抢走财物。
张青孙二娘比普通黑店还要狠毒,抢走了财物不算,连尸体都不浪费,做成人肉包子。
其实,你就去村里买些肉,又能花几个钱?
那么,为什么孙二娘卖了这么久人肉包子,没有被人发现呢?
第一,他们酒店位置比较偏僻。
这个大树坡酒店,只是大道上面的一家乡间酒店,很不起眼。
这就类似于公路旁边的小饭馆,远离城镇,甚至远离村子。平时除了来往司机以外,也没什么人注意这种小饭店。
古人很少长距离旅行,也只有武松这样的发配囚犯、上任的官吏、做生意的商人、僧道、走江湖卖艺或者妓女等极少数人。
那么,能够在孙二娘酒店吃饭的人也不多,即便有人突然失踪了,一般人也怀疑不到这里来。
第二,他们的手法比较隐蔽。
孙二娘他们动手都是仔细选择的,不是见谁都下手。一般是选择携带盘缠多的,瞅准了没有其他客人,这才下蒙汗药。
杀完人以后,不但财物和衣服都处理掉,连尸体都做包子了。
这种犯罪手法隐蔽,但是也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者,就算包青天来了也未必知道是怎么回事。
第三,普通人哪里分辨出人肉和牛肉。
孙二娘一伙很狡诈的,并不是一味把人肉当作某一种肉卖:这个鸟大汉却也会戏弄老娘!这等肥胖,好做黄牛肉卖。那两个瘦蛮子只好做水牛肉卖。扛进去先开剥这厮用!
看看,比较魁梧肥胖的武松,荣幸地被当作比较好吃的黄牛肉。
两个差役身上没肉,只能被当作水牛肉卖。
这说明为了避免食客怀疑,孙二娘一伙还是有区别卖人肉的,防止被人识破。
其实,宋代民间吃牛肉极少,因为耕牛是重要的劳动工具,虽然一段时期官府允许杀牛,但杀得也非常少。
所以,大部分食客也是偶尔吃吃牛肉,而且他们绝对没吃过人肉,当然分辨不出来。
试问,现在给看文章的诸位吃几个人肉包子,你能知道这是人肉?
刘备这么聪明的人,猎户刘安杀了妻子将人肉给他吃,刘备也只认为是狼肉而已。
其实,孙二娘这一伙也够了,连基本食品安全意识都没有,做包子都能搞出几根阴毛来。
就算这是牛肉包子,武松一吃发现有几根人的阴毛,恐怕直接掀桌子、砸板凳,大闹一场了。
太他吗不专业了!做人肉包子都不专业!
宋江杀死的阎婆惜和潘金莲,谁更可恨,为什么
潘金莲和阎婆惜的情况很不一样,诉求也完全不一样。
潘金莲之所以话题性比较强,主要是因为她嫁给武大郎,完全是一个不般配的婚姻。潘金莲貌美如花,而武大郎却人称三寸丁、枯树皮,还是二婚,两个人完全不适合。而且,按照《金瓶梅》的交代,是她在张大户家中做仆人,被张大户看上,张大户的老婆发现后,愤而将她嫁给了武大郎做老婆,这其实是对她的报复。
潘金莲从小无父无母,是被卖入张大户家中为奴的,从理论上说,她在张大户家里是没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就算是她被张大户打死,也是要减等论处的。如果张大户看中她,在法律上说,她也是没有多大机会反抗的。而且,以她当时的处境论,如果能为张大户剩下一儿半女,她的处境有可能会改善,也就是给张大户做妾。
而武大郎只是个卖炊饼的小贩,无钱无势,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能力帮潘金莲赎身的。所以,张大户的老婆把潘金莲嫁给所有人都觉得不合适的武大郎,本身就是对她的羞辱和惩罚。而把她嫁给武大郎,从潘金莲的角度来说,她也是没有权利反抗的,这是张大户和他老婆作为主人的权利。无论是把她白送给西门庆还是武大郎,潘金莲都只能被动的接受。
而且,无论武大郎是否给了张大户家里钱,潘金莲都是一个会走路说话的财产,只是从张大户家里转移到了武大郎手里了而已。从法律上说,武大郎既是她的丈夫,也是她的主人,她的地位也仍然是比较低的。包括她和西门庆私通之后,如果武大郎愿意,理论上也是可以把她转卖给西门庆的。如果武大郎比较强势,那么她也是没有什么机会反抗的,只能逆来顺受。这是她从小卖身为奴就决定了的命运。
而潘金莲之所以让人很容易同情也就在于,她在嫁给武大郎之后,试图勾引武松,后来又与西门庆私通,很大程度上带有抗争命运对她的不公的意味在里面。也就是说,她不甘于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试图有所反抗,改变自己的命运。如果张大户的老婆当时把她直接卖给西门庆,或者其他的正常人,也许她也是可以好好过日子的。但卖给了武大郎,这就增加了她对自身处境的不满,注定了她要以悲剧收场。
即使在《金瓶梅》里,潘金莲毒死武大郎之后,嫁入西门庆家里,她的地位也还是比较低的。在她之前嫁给西门庆的几个人里,除了大娘吴月娘是明媒正娶的正室之外,其他的李娇儿、孟玉楼都是带着财产嫁入西门庆家的。这不仅是西门庆发家致富的主要途径,更是他们能够在西门庆家里立足的本钱。在她之后嫁入西门庆家的李瓶儿能够迅速得宠,除了李瓶儿性格更温顺一些之外,李瓶儿带来的巨额财产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只有潘金莲在加入西门庆家里的时候一无所有,只有西门庆派给她的一个丫鬟春梅,以及她带进西门庆家里的武大郎的前妻所生的女儿迎儿。唯一处境比她糟糕的只有韩雪娥,是帮厨女工出身,被西门庆看中才收了房,但在西门庆家里也还是地位比较低,处于妾和女仆之间,比一般的家奴地位搞一点,但比吴月娘、李娇儿、孟玉楼和李瓶儿显然要低得多了。西门庆死后,吴月娘处置时,其他人都各奔前程,只有韩雪娥被卖入妓院,潘金莲被吴月娘让王婆领走了,就是因为潘金莲没有其它的去处。
潘金莲唯一让现代人觉得无法接受的就是,在她与西门庆的奸情被武大郎捉奸之后,西门庆打伤武大郎,潘金莲害怕武松回来之后报复,和西门庆合谋,下毒害死了武大郎。这是一个无法原谅的错误。在《水浒传》的描写中,潘金莲出场时的表现就是比较放荡的,而且完全不把武大郎放在眼里,其中暗含的一个逻辑就是,潘金莲是在挑战既有的秩序,以下陵上,武大郎不仅是她的丈夫,也是她的主人,她对武大郎这样盛气凌人是不对的。
《水浒传》里的几个所谓淫妇中,除了潘金莲,其他几个人的情况其实都比她要好,只是贪心不足,得寸进尺而已。比如阎婆惜的目的是要宋江把她明媒正娶,这是信守儒家礼教的宋江不能接受的,潘巧云与和尚通奸是因为觉得丈夫冷落了她,完全是出于淫欲,卢俊义的老婆贾氏则是因为在卢俊义生死未卜的时候,被动与管家勾搭成奸,并且试图进一步陷害卢俊义。
相比之下,潘金莲最为引人同情,也就是因为她的处境确实是最糟糕的,最低贱的身份,一个不般配的丈夫,这是以她的资质和相貌本不应该有的生活。所以,从现代的价值观角度来看,她勾引武松、与西门庆通奸,也都是对命运的抗争,有了一种崇高感。实际上,施耐庵在写潘金莲的时候,并没有同情她的意思,只是要把她描述成一个不安本分、不守妇道的淫妇而已。在施耐庵的价值观里,潘金莲应该像扈三娘那样,逆来顺受,接受命运的安排才对。
瞧不起自己丈夫的女人最后都怎么样了
张姐今年35岁,与老公已经离婚一年了,每当谈起离婚的原因时,她总是哭泣不止后悔不已。“如果让我重新选择,我肯定第一时间参加公公的葬礼。”
张姐是一名大学生,大学毕业后就在房地产公司摸爬滚打,10年的时间成了一名不大不小的领导。每当售卖新楼盘的时候,整个售楼处都是她说了算。
女强人的性格标志:雷厉风行,飒爽,干净利落,事业为重。
张姐也不例外,她的干净果断,雷厉风行在单位,以及朋友圈都是出了名的。而且张姐的酒量还特别的厉害。我与她喝过三次酒,每次都是我喝的哇哇大吐,她却啥事没有。
张姐的老公名叫王春喜,是一名公务员,原来是农村人。虽然他只有三十多岁,但我喜欢叫他老王,因为他的性格太老成。
稳稳当当,不紧不慢,说话慢条斯理,也没有什么脾气,人也细心。因为岗位轻松,个人时间是比较多的。每天下班接闺女放学回家,提前做好晚饭,每到周末还会主动地整理家务,偶尔来一次大扫除。
家里的事情都被老王做了,张姐回到家基本就是往沙发上一座,双脚放在茶几上,打开电视机开始自娱自乐。有时候晚上也会工作,会提前策划一下营销方案。每当这个时候,老王会给她泡上一杯咖啡。如果张姐有要求,还会帮她捏肩。
“轻点,你吃饭吃撑了?”
“用点力,没吃饭啊!”
张姐比较强势,在客户面前做多了强颜欢笑,回到家整个人的脸都是垮下来的,一点笑容都不带有的。
张姐的辛苦,老王是知道的,因此也比较宠她,唯命是从。其实老王之所以这么宠她,还有一个原因。
张姐作为房地产领导,一年收入在60万左右。家里的车子,房子,其它大物件,都是张姐购买的。老王一个月就那么点工资,难免就低了一头。一旦饭菜做的晚了,或者说卫生打扫的不好,张姐总会说一句:“赚钱你不行,家务你也不好好弄,你还能干啥?”
每当这个时候,老王总是苦笑连连,但不会顶嘴。他知道,张姐的工作压力太大,没有倾诉的对象,朝着自己发发火,还是很正常的。
老王在老婆面前太软弱,一帮同事们总笑话他。
“你们不懂,我这叫大度。”
的确是大度,但他的大度在张姐眼里就是不中用,没脸反抗,“你有什么资格顶嘴?如果没有我,你现在还跟猪睡在一起呢。”
老王是农村人,老家的大院子里养了不少的猪。但也是这些猪,才让老王有了上大学的学费。后来老王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张姐,由于老王人长得帅,人也踏实,性格也好,张姐便同意与他交往。
两人相依相偎,互相关怀,互相进步,一起寻找工作。后来,老王去做了公务员,而张姐则进了房地产公司。张姐努力工作蒸蒸日上,赚了钱买了房,买了车,过上了相对奢侈的生活。可老王还在原地踏步,对家庭的贡献基本是做家务,照顾孩子。
每当节假日时,老王总想回老家居住,陪陪父母。可每次张姐都非常的抗拒,不与他同去。
“你老家臭气熏天,我是一刻也待不了。给你说哈,回来给我好好洗洗澡,别把味道带家里来。”
几年的时间,老王每次回老家都是一个人,就连孩子也不允许同去。
因为这样的情况,村里的人甚至都怀疑他到底有没有老婆,是不是离婚了。对于周围的闲言闲语,老王只能苦笑。
张姐的老家也是农村的,但却非常的干净,装修的也特别高大尚,算是全村最好的家庭。每次张姐回老家的时候,总会催促着老张,让他买礼品,换新衣服。
“回去看你丈人不买点礼物,你感觉合适吗?穿好一点,别给我丢人。”
这样的反差让老王心里非常的不好受,也曾问过张姐:“你什么时候去看看我的父母,你都好久没去了。”
这时,张姐就不耐烦地说,“我工作这么忙,哪里有时间,而且你家那么脏,我去了都没处站脚,等你家啥时候不养猪了再说吧。”
后来老王让父母把几头猪卖掉了,院子也打扫干净了。可张姐依旧不去。这让老王的心中升起一股怨气。
算了,谁让自己没能力呢?
可能她的工作真的很忙。
生活继续这样过着,两人也没什么大矛盾,还算和谐。
某一天,正在上班的老王接到了噩耗,竟是老父亲骑车摔进了水沟,不幸身亡。接到电话的老王在单位就号啕大哭起来。一众同事赶紧询问情况,并开来车子,以最快的速度把他送回家。但在这之前,老王要带上老婆孩子。
公公去世,媳妇是必须到场的。当老王带着哭腔打通张姐电话的时候,却迎来了一顿数落。
“生老病死谁都躲不掉,你这么大人了哭什么哭,有没有点出息?我今天下午要去见一个大客户,脱不开身,你先回去吧,我忙完自己回去。对了,你别去找孩子,可别吓到她。”
老王挂了电话,在同事的陪伴下向着老家使去。一路上,老王内心痛如刀割,一方面惋惜自己的父亲,一方面他根本想不通。
难道我的家人在她的眼里一点份量都没有吗?平时不愿意去倒也罢了,可眼下是我的父亲去世了啊,她竟然毫不在意。
别吓到孩子?
呵呵呵…
这样的儿媳妇,可有…可无…
父亲啊…
老王回到了家,一众亲戚朋友比他到得都早。当人们见他一人归来的时候,都非常肯定的议论:“春喜看来真的离婚了啊。”
第三天,是老父亲出殡下葬的日子,老王与几个堂弟,弟媳妇,侄子,穿着孝衣痛哭送葬的时,几人的后方出现了一对母女。
“那是春喜的媳妇吗?”
有人认了出来,大为疑惑。
“不是说他们离婚了吗?”
“应该是离婚了,不然哪有儿媳妇现在才来的,估计也就是出于情义专程来参加葬礼的。”
其实张姐在第一天下班后,就可以开着车子赶回来,但她实在不想住在老王家,也怕吓到孩子,左思右想后决定只参加葬礼。
按照当地的风俗,葬礼最后需要让亲戚朋友们留下吃饭。老王一个人张罗到最后,等亲戚朋友们离开天也黑了下来。他拿出手机,打开了一条信息。
“我带孩子先回去了,你早点回来,明天孩子要开家长会。”
老王笑了,笑得很难看,很苦涩。
“春喜啊,你实话告诉我,你跟你媳妇是不是离婚了?”老伴的离去,让年迈的老母亲独自躲在屋子里哭了一次又一次,但她更关心儿子的婚姻大事。
老王点点头:“嗯,已经离婚了。”
这句话说完,老母亲又哭了。
“你爹临走前都盼着能抱抱孙女…”
老王也哭了…
第二天,老王告别了母亲,先回到单位请了一个月的假,领导没有拒绝,直接批准了。毕竟老父亲离世,当儿子都会悲痛万分,哪里还有心情工作。
接着,老王又去了学校,陪着女儿开完了家长会。
“爸爸回家陪你奶奶,你要听妈妈的话,如果想爸爸了,记得给爸爸打电话。”
离开了学校,老王去了张姐单位,他穿过大厅,熟悉地进入了一个办公室。
“你怎么来这了?”张姐有些意外,接着更意外的出现了。
一张离婚协议书拍在了她的办公桌上,“签字吧。”
张姐愣住了,“啥意思,要跟我离婚,要跟我离婚?”
她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仿佛面前的老王如同变了一个人。阴沉的面孔,通红的双眸中带着坚决。哪里还是原来那个大度,老实的他?
“签字吧。”老王再次说道。
“你要跟我离婚?呵…因为什么?”
老王说:“如果你连为什么都想不明白,你就不配做我的老婆。”
“不配?你说我不配?有意思,现在这个家哪一样不是我的功劳,如果不是我你能住上200平的大房子?如果不是我,你能穿得这么人模狗样?”
“是我不配,你的东西我什么也不要,更不会分你的财产,签字吧!”
张姐气坏了,挥手签下了名字。
老王回到了老家,与老母亲陪伴了一个月,然后在单位附近租了一个十几平的小房间,每天下班后还会去做代驾,争取通过自己的努力建立一个自己的家。
没了老王的张姐,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陷入了抑郁。每天不再像原来一样轻松,下班要自己做饭,辅导孩子写作业,做家务,一段时间下来整个人焦头烂额心力憔悴。
这个时候她想起了老王的好,甚至无法想象,老王是怎么做完一天的工作后解决所有家事的。
但既已离婚,她不会选择低头,于是将老家的母亲叫来,帮着接送孩子收拾家务。但她母亲是个文盲,无法帮孩子辅导,两个月下来孩子的成绩直线下滑,每周群里通报成绩的时候,张姐都会被点名。
没有了丈夫的家庭,也没有温馨,仿佛完整的人生残缺了很大一部分。孤独,烦躁,无依无靠的感觉袭上了心头。
“妈,他到底为什么和我离婚?”张姐至今想不通。
她的母亲沉默了很久,无奈道:“都怪我,把你惯坏了。以至于最起码的人情世故都不懂。你不走公婆家也就算了,但春喜的父亲去世你都不愿意这就太说不过去了。你想一下,这些年春喜看过我们多少回,你又看过公婆多少回?又或者,我和你爸哪天突然去世了,春喜如果说自己工作忙,不陪你赶回去,你会怎么想?”
“如果我有一个像你一样从不来往的儿媳妇,我早就赶出家门了。”
张姐沉默不语,似是在回想着什么。
半年后,张姐在见客户的时候喝醉了酒,她坐在副驾驶的位置等待着代驾到来。
“原来这时候,都是老王来接我的。”
不多时,代驾来了,在一系列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启动了车子。代驾带着一个帽子,脸上带着口罩,捂的严严实,一路上默不作声,哪怕是张姐问话他也只是“嗯”“啊”
好奇怪的人。
张姐不由得多看的几眼。
这一次又一次的打量之后,张姐不淡定了。因为她发现这位代驾,与老王是那么的相似。当到达目的地,代驾有下车的那一刻,张姐立刻认可出来。
身材,身高,动作,就是老王无疑。
“王春喜,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张姐下车后,一把扯掉了他的口罩,口罩下的脸是那么的熟悉,但多了一丝沧桑感。
“王春喜,你竟然干起了代驾?你说,既然碰到我,为什么不给我说话,你说…”
老王叹了口气:“如果平台可以随意取消订单,我绝不会开这辆车。”
张姐想发怒,但不知为什么,她忍住了,她扯着老王的衣服,紧紧的不撒手:“跟我回去好不好,孩子很想你。”
“我们已经离婚了,放手吧,我还要接下一单,女儿那里我会去学校看她的。”他挣脱了张姐,从后备箱拿出电动滑板准备离去。
微微犹豫后,张姐鼓起了勇气拦住了他,“别这样,我们在一起十几年了,你不能这么无情无义啊,跟我回去…”说到这,她强势的内心突然垮了,两行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
“我无情无义?呵…让开吧!”
“别这样,我错了,我知道错了,别这样好不好?”
“你哪里错了?”老王突然问道。
“我…”张姐愣住了,这个问题她竟然回答不上来。
“你没错,是我错了,错在当初不该认识你。”老王调转方向加速离去,任凭张姐怎么呼喊都不回来。
未来的几个月,张姐整个人魂不守舍。一位单位的同事得知她的情况后主动与她聊了起来。
张姐眼泪流淌,看起来脆弱不堪,“如果当初我第一时间同他回去,他是不是就不会与我离婚?”
同事有些无奈:“如果我是他,也不会原谅你。”
张姐哭的更厉害了,“那我怎么办?难道他真的永远也不回来了吗?”
同事想了想后说道:“你老公是什么人我们也都知道,他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你只要诚心认错,我想他会原谅你。”
“我已经认错了,但他还是走了。”
“你的方式不对,应该从哪里出现的问题,就从哪里开始。”
在同事的建议下,张姐下班后接上了女儿,然后向着老王的老家赶去。而且在未来的一周内,天天如此。
也不嫌弃脏乱差,也不嫌弃有味道,对婆婆更是嘘寒问暖,并主动要求接到成里居住。
“不了,我在这里生活了一辈子,哪里也不想去。”
有儿媳妇与孙女的陪伴,老太太也有了盼头。每天傍晚坐在家门口看着村口的方向,等着她们回来。
一周后,老王休假回来了,发现张姐与女儿都在,先是愣了一下。当看到老母亲脸上洋溢幸福的时候,心中大暖!
这才像个家啊!
张姐与老王复合了,继续恩爱之旅!
其实,夫妻之间的相处,最重要的是“相互”二字。有付出,有回报,互相尊重,互相关怀。假如夫妻之间使去了“互相”这两个字,相信难以拥有和谐的气氛。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LOL里卢本伟为什么会混到现在这个地步和大官人为什么被黑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k.oku6.com/14/140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