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text-indent:2em;">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专家建议男女差距多少最合适和男女结婚差距多少岁比较合适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专家建议男女差距多少最合适以及男女结婚差距多少岁比较合适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男女结婚差距多少岁比较合适
我觉得这个岁数相差不宜过大,即将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前交朋友,朋友的时间在一年多到两年就基本可以确定能否在一起结婚。
至于二人的岁数我看相差就是三两岁吧!当然男方大女方四五岁也尚可接受,但是不能太超出了,超出了这个范围我看就不好相互沟通。原因是,一般无论男人还是女人到法定结婚的年龄岁数都是有一定界限的(25岁),而这个界限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大部分男人和女人都是在那个期间会有[青春萌动期],也就是说只要正常的话都会在此期间有交朋友成家的欲望。所以如果正常的话基本上每个人都会在規定的年龄找到自己的朋友结婚生子的。这期间的岁数浮动上下不会相差三两岁的。因为这样即好沟通又好理解又基本在一个水平线上。对彼此的要求想法也能够满足。相处起来也比较容易。但如果要是过了这正常的年龄段,就会失去了大好时机,我认为凡是找出年龄相差多的朋友,不是男方很有心计,就是女方可能很挑剔(过分的聪明),或者是很实在。两个极端吧!不论怎么说岁数相差十多岁很容易出现代沟,让人感到有些略微不配。沟通起来也不会很融洽,还可能会使双方二人出现不平衡的局面。所以我认为找终生伴侣还是应该找岁数相当的男女二人结伴为好吧!男女之间相差多少岁结婚最合适。女大三抱金砖靠谱吗
男女结婚对于年龄的考虑,已经越来越趋向开放、多元化了。
想必大家对于身边已经结婚的同事、朋友、亲戚、同学等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看出:
一、姐弟恋越来越多,这在二十世纪甚至更早的阶段是无法想象的;
时代变迁,让一些人对于姐弟恋的“好处”充分认识到,男生骨子里需要被照顾、被关怀、被温暖的基因得以释放,甚至一些男士择偶条件之一就是要对方年龄比自己大才行。
二、大叔恋成为一种“时尚”,大叔的魅力彻底征服了一部分少女的“情怀”;
“成功”的大叔一般是少女崇拜、爱慕的主群体,甚至看起来“不成功”的大叔也不介意。
三、爷孙恋也不再忌讳,尽管比例还不大,至少没那么担心被大家“戳脊梁骨”了;
这个爷可能就必须是非常成功的,女性走捷径好像也“无可厚非”了。
当然,主流情况依然是男比女大少许几岁。
女大三抱金砖的思维,好像已经“不合时宜”了。只要情投意合,年龄早已不是问题!
夫妻之间相差多少岁最合适
个人认为,女孩最好25岁以前结婚,嫁给一个比你大5至10岁的男人是合适的。如果女孩儿25岁,还不尽快把自己嫁出去,那以后嫁得就没那么理想了。但是男孩子没事,俗话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现在大城市里男孩儿越来越多都集中到30岁以后结婚。为什么这么说,这里面有很多原因的。从男女的容貌、体态变化来看,女孩儿一般是过了25岁,一天比一天衰,而且速度很快,到30岁就显得有点老了。女人就像月亮,25岁达到满月。为什么女孩儿老得快?除了基因,还因为女人每个月都会来一次例假,成年累月的会丧失女人身体的本元。男孩儿不一样,男孩儿比女孩儿从小就生长发育得慢,大约到35岁才开始衰退。一个50多岁的大姐说过,她20岁时与一个比她大16岁的男人相恋,后来父母说年龄差距大没成,但是30年后,她说那男人比她看起来还显得年轻。俗话说“女人经活不经老,男人经老不经活”,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男女生理上的不同。我说的,男孩儿找对象,要比女孩儿大5——10岁左右为宜,就是这个道理了。
找老伴时,大或者小几岁合适
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
男女结婚,无论什么年龄,无论是初婚还是再婚,好像都应该男大于女。
理由只有一个:女的老得更快!
放开二胎后,六零后男士在一起相互打趣:我还能生三胎,但老婆无法配合了!
女士45岁到55岁进入甚至完成更年期,绝经后不能生育,性欲望减少甚至于无感。而男性则不然:70岁还能生育,80岁还有生理欲望。
所以,中老年人再婚,男女年龄差应该更大。我是62年单身男,我就希望找小我八岁的。说实话,如果我的退休金有十二万以上,我会找小我十岁的。
但另一个问题很要命:男的比女的寿命短三岁左右。从这个角度讲,男大于女的年龄不能太大。而生活中的事实是:很多夫妻丈夫先走,留下孤独的妻子……
我以为,一夫一妻的现代婚姻制度,是最好的婚姻制度。特别是在孩子的生养和教育方面。
但现代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有两个先天缺陷和无解难题:
一,忠诚要求和人性喜新厌旧的本性的冲突;
二,本文涉及到的女的老得更快和女的活得更久,因此带来的男女结婚年龄的两难!
关于本次专家建议男女差距多少最合适和男女结婚差距多少岁比较合适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k.oku6.com/11/36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