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行政诉讼不服省高院的再审裁定怎么办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不规范行政检察建议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行政诉讼不服省高院的再审裁定怎么办和不规范行政检察建议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庭审时检察机关建议判实刑,法院还能判缓刑吗
是可以的
宣告缓刑的前提是处拘役,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法院判了3年3个月有期徒刑,超过宣告缓刑的前提条件,无论检察院建议,还是法院宣告,都不得缓刑。
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是一般采纳的,这是法院一般是“就低不就高”的。
假如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院判决一般不会上一格为3年2个月。
但是检察院的量刑较重,法院可能判的较轻也会有的。
检察院的量刑为实刑,法院判缓刑并不违法。
因为法院宣告缓刑是在3年有期徒刑的框架内宣告缓刑的,如果法院判3年1个月,宣告不了缓刑,那必然是实刑。
是不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一律判缓刑呢?
也不是。法院认为检察院的建议有道理的,有可能采纳判实刑。
法院判缓刑,犯罪分子必须符合4个条件:
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
认罪悔罪的。
不至于发生危害社会的危害结果。
放回家对所住社区不发生重大不良影响。
首先,犯罪情节严重,不会宣告缓刑。
其次,没有认罪悔罪的,不能判缓刑。放回来等于“放虎归山”,助虎为伥,老百姓遭了殃。
再次,不至于犯罪。打消了报复社会犯罪的念头,他才能缓刑。
最后把犯罪分子放回家,社区矫正。所住的小区居民没有强烈不满的,才可办缓刑。如果民愤很大,绝大多数人反对,就不能宣告缓刑。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与法院拟判决的意见不一致时,怎么办?
法院向检察院提出建议,把量刑建议收回,再拿出新的量刑建议。
如果检察院新的量刑建议与法院拟判决的意见吻合了,就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如果检察院仍坚持原来的量刑建议,法院作为独立的审判机关,依法作出判决。
向行政机关发检察建议的意义
检察建议是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为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纠正其违法行为而采取的一种监督方式。目前,检察院的检察建议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行政机关不采纳建议没有任何的不利后果,因此。从这方面来说,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没有任何约束力。
行政诉讼不服省高院的再审裁定怎么办
1、如果当事人对省高院的再审裁定不服,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2、也可以在行政复议程序中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省高院的再审裁定。
不服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怎么办
不服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是没有办法再次申请抗诉或者提请检察建议的。但是如果有新证据,可以申请上级法院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文章分享结束,行政诉讼不服省高院的再审裁定怎么办和不规范行政检察建议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
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k.oku6.com/12/1130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