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婚前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婚前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的知识,包括婚前买房不建议加名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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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首付贷款买房,女朋友要求加名字,怎么处理比较合适
婚前必须加上女方名字,不然那个女的愿意嫁给你,婚姻毫无保障,并且还是赠与,现在这社会找个老婆你不知道有多难,男多女少,光棍横行,有些男方就担心啦,万一结婚不到两天就离婚啦,害怕女方夺走你的财产,这点你完全不必担心,就算打官司女方你拿不走你半毛钱财产。加上女方名字才显得男方大气,有格局,有诚意。
如果连这点诚意都没有,女方还和你结什么婚,你自己结吧。多数女方就是要你加上她的名字,给她的婚姻一点点保障,如果结婚你就想着离婚,怕夺走你的财产,那你根本没必要去结这个婚。女方自古以来就是弱势群体,结婚后要照顾家里,生小孩,失去青春,有些还要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家庭,女人真的太辛苦啦,而且对于她们来说,青春很短暂。所以男方要大气点,格局放开,这样男方才会更有人爱。
钱财,房子,一切都是身外之物,希望男方看淡点,看开些,婚前就加上,不要害怕女方是骗子,就算是骗子,还能骗过法律,所以省省心,别一天天想这些无用的东西。
婚前房子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标准答案是因人而异。
但我个人建议不要写女方的名字。
有些女方会说,真的爱,一定会加名字,这个可以保障我的幸福,不加就是不爱。但是依靠只有婚前房产加姓名才能维持的幸福婚姻会幸福吗?
婚前房子属于男方一方财产,婚前财产。如果加名,一般视为赠予,一般认定共同所有,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到最后是认定为平分。
举个栗子。
如果男女恋爱进展比较快,可能认识几礼拜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这个时候感情你侬我侬,女孩子一撒娇,婚前房子加名了。婚后处了几个月感觉不合适。协议离婚不成,闹到法院诉讼离婚,财产分割,你这个房子要分一半给她的。甚至有女孩子专门这样来碰瓷,撒娇要婚前加名字,然后快速结婚,然后快速离婚,然后拿到50%房子份额。
不是怀揣恶意去评价,很多姑娘那一段时间婚前确实是爱,婚后,短时间发现没那么完美,不爱了。这些好聚好散有,闹到法院也有。都闹到法院离婚了,还不给自己争取点利益吗。
这个事情不能都怪女性,很多男性为了哄女孩子开心,为了表达自己的爱意,很多也愿意在婚前加名字给女方一个保证。但是真到了离婚的时候,才会发现给自己埋了多大的坑。
其实我们愿意相信美好的感情,也祝福幸福婚姻。但是美好的婚姻维持肯定不是靠婚前房产商加名。
如果女方有套房是婚前财产,结婚男方要求加名字,你会同意吗
我想一般有自尊心的男人是不会提出这种要求的。如果真遇到了种男人,那么就需要考虑一下婚姻是否进行下去,爱情是否需要继续下去!
第一,人可以不自量力,但是得厚道。房子是女方父母给的,或者是自己幸幸苦苦挣得,为什么要试图不劳而获地得到别人的财产,太不厚道了吧。女孩子父母给她留得房产,真的不要去贪图。男人一辈子总得奋斗一套房子吧。
第二,人可以没有本事,但是得自食其力。俗话说“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有自尊的人,一般不会讨便宜,男人可以用讨便宜的本事和时间,去做好多有意义的事。这个社会只要不懒惰,干个什么工作也能养活了一两个人。费尽心思,在别人房本上写自己名字干嘛?
第三,人的欲望和惰性是无止境的。现在不劳而获得到半套房,以后还会得寸进尺,很可能是个无底洞。
第四,普一下法。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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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是否应该加上女友的名字
谢谢邀请,这个问题回答的不是太好,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如果是贷款买房,婚后共同承担还贷义务,是可以加上女友的名字的。但是如果是男方自己买的,可加可不加,视你们感情而定吧。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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